今天,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嫌疑人林某在法庭上透露,他就是想趁“愚人節”整黃洋一下,未預料到后果。
林某說,他看到黃洋在宿舍說,愚人節要到了,他要整人。“他拍著別人的肩膀,得意洋洋的,我覺得那我就整你一下。以前,聽說過有人用這個毒物搞同學的事情,沒有想到有這個后果。”林某還說他看過報紙上刊登過類似的事件,“好像是清華大學。那件事情沒有被查獲,所以我就做了。”林某會說3月30號晚上,他看到飲水桶是空的,于是將毒物投入飲水桶,“黃洋的水杯是白色的。黃色液體放進去很明顯。所以投入飲水桶里。”
案發后,林某說,他查過毒物的性狀,有僥幸心理,認為這是個病程,黃洋不會死。“4月5號,跟我的同學去看過他。當時他在我們重癥監護病房。從玻璃窗看到的表情很自然,我當時不敢跟他說話。同去的同學都跟他說話了。在路上,我說這是個病程,以后會好轉,這也是我的一個自我安慰。6號,我一個人去了醫院,碰到了他的父親和會診的醫生。8號我又去了。想去看他好轉沒有。”
林某說,案件發生后,他認為黃洋喝的很少,而且他用來做實驗用的大鼠都沒有死,所以一直存有僥幸心理,認為黃洋會好轉,因害怕影響到自己,一直都沒有公開向水桶投毒的事情。
案情回顧:
2013年4月1日,復旦大學醫學院在讀研究生(2010級)黃洋,因身體不適入院,病情危重,經搶救無效,于16日在上海中山醫院不治身亡。上海警方表示,在該生寢室飲水機內殘留水中檢測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并鎖定同寢室林某有投毒的嫌疑。
4月11日,警方通報在學生的飲水機殘留水中檢測出有毒化合物,12日基本認定同寢室的林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經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瑣事與黃洋不和,心存不滿而痛下“毒”手。
4月25日,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準逮捕。10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披露,市檢二分院對嫌疑人林某的公訴已被該院正式受理,公訴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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