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81歲,到銀行取款,與工作人員發生言語爭執,對方說話有點過激,老人一生氣,當場中風。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銀行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昨天,家住武昌關山的余先生來電咨詢。
10月25日中午,家住關山的余爹爹與老伴拿著退休金存折到附近的銀行取款。進銀行拿了等待號排隊等了半個小時后,輪到余爹爹取款。余爹爹給窗口工作人員遞上存折要求取款后,對方要求余爹爹出示身份證,余爹爹很納悶,他問,這是活期存折,取款為何還需要身份證?再說我每個月都來取工資,上個月剛取過,也沒要身份證啊?對方堅持要余爹爹出示身份證,并解釋這是上級的規定。余爹爹覺得很委屈,說如果有規定為何不貼通知告訴大家,白白讓我們在這里拿著號空等了半個小時。就這樣,雙方為此爭論起來。期間,老人中風,后送到醫院搶救。目前醫藥護理費已花去8萬余元。余先生想知道,在這件事上,銀行究竟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鐘鳴律師回復本報,銀行有無賠償責任,一是要看當時他們是否存在逾越文明底線的過激語言,有無一般道德規范所無法接受的言辭;二是每個窗口服務單位都有自己的工作服務規范,這件事中,要看銀行人員是否存在違背自己工作服務規范的行為和言語。如果老人家屬確實能舉證證明銀行工作人員說過逾越文明底線的過激語言,或是存在違背他們工作規范的言行,銀行方面就要為自己存在的過錯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此事的責任劃分關鍵要看銀行是否存在過錯。(記者李紅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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