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員進樓查探。
廣東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李春生
建業大廈大火進展
省、市召開火災防控工作會議,要求查清火災原因,追究責任,并部署消防隱患大排查
統籌:新快報記者 陳海生 采寫:新快報記者 劉正旭 陳海生 李佳文 李國輝 見習記者 彭程 通訊員 越公宣 龔宣攝影:新快報記者 畢志毅 曾泓
越秀警方昨日傍晚通報稱:越秀區起義路建業大廈火災,造成1層至25層不同程度被燒毀,暫未發現人員傷亡。警方經過取證調查,目前,黎某(男,60歲,增城市人)等5名建業大廈相關責任人員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已被越秀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昨天,省、市先后召開火災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查清火災原因,追究責任,并部署消防隱患大排查工作。副省長、公安廳廳長李春生表示,對業主的責任要查清楚,處理到位,罰到他們傾家蕩產。
“整治下不了決心、拉不下情面致釀火災”
昨日上午,省政府召開全省進一步加強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由副省長劉志庚主持,他強調要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副省長、公安廳廳長李春生在講話中指出,省“12·11”火災調查組已認定這起事故(深圳農批市場大火)是因商鋪內自制冷藏室空氣冷卻器電源線路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災,是一起違法搭建、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廣州“12·15”火災同樣暴露出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基礎脆弱等諸多問題。
他表示,發生火災的深圳榮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廣州建業大廈都是違章既有建筑,都是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或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根本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都組織過整治,但整治下不了決心、拉不下情面,致使火災隱患長期存在、拖而不決,直到釀成災害。
違規住人拒不遷出的一律進行查封
李春生強調,要抓住重點,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但存在違規住人的,一律立即遷出住宿人員、并拆除住宿設施;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也不存在違規住人的,要實行綜合治理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
針對高層、地下建筑,要重點檢查是否依法投入使用,是否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熟練掌握操作程序等內容。
要建立防止違規住人現象回潮、反彈的有效措施,對違規住人場所,出現回潮現象或拒不遷出的,一律對其予以查封。針對老城區和城中村,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消防車通道、防火間距不足,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出租屋消防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管理混亂等問題,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和出租屋,一律不予經營和出租。
嚴格實施項目審批檢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
李春生要求,各地要迅速對本地區存在突出問題的建筑物和場所進行一次全面的地毯式清查,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單位,無論涉及到誰,都要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李春生進一步強調,要把責任落實擺上重要位置。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嚴格實施項目審批和事后監督。要加強督導檢查問責,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層、直奔現場,明察暗訪。
再探現場
5樓幾乎燒成焦土消防人員進樓查探
昨天中午,記者再回建業大廈火災現場看到,為防止死灰復燃,仍有部分消防員站在附近居民樓頂向大廈低樓層噴水。
被大火吞噬后的建業大廈,不少窗框被燒到完全變形,大廈內部被燒成廢墟。5樓被燒得最嚴重,成為一片焦黑。
昨天下午,有消防人員進入大廈內部查看情況。大廈附近的道路仍封閉,有住戶一直在封鎖線外,希望能回家拿東西。工作人員強調,居民一定要到街道登記,并在街道工作人員的帶領下才能進入警戒線。
“拒不執行就完了嗎?就到頭了嗎?我希望我們做到強制執行,而不是講拒不執行就完了。是政府部門不作為?還是我們的消防部門不作為?還是這里面有利益關系,存在腐敗行為?對業主的責任要查清楚,處理到位,罰到他們傾家蕩產。接下來的消防隱患大排查,不可以事先通知,要突擊檢查,明察暗訪,發現問題,誰監管誰審批,就誰負責。”
——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李春生在大會上說
陳如桂提出要檢查好每一個設施
必要時批發市場控制進入人數
在昨天廣州市召開的火災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如桂表示,批發市場要不就關掉它,關不了就管好它。要把每個設施檢查好,設施很重要,比如說建業大廈,假設有噴淋系統,一著火,每層樓都噴淋,就不會燒得那么厲害。
陳如桂說,越秀區不允許再發生第三次類似事故,其他區也不可掉以輕心,特別是有批發市場的地方,就好像有定時炸彈一樣。陳如桂還說,為防止“三合一”場所的出現,到下班時間就要斷電斷水,必要時批發市場要控制進入的人數,好像新中國大廈、濂泉路、中大布匹市場這幾個“定時炸彈”,每一層每個區域都要有一個隨時待命的滅火員。
建業大廈將何去何從?建筑專家分析稱——
大廈承重主體受損加固不如重建
首場大火一燒就燒了12個小時,后續還曾經復燃,建業大廈的結構安全是否會受到影響?對此,新快報記者昨天請教了華南理工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教授張原。
張原說,高樓目前主要有兩種結構,一種是鋼混結構,一種是鋼筋混凝土結構。鋼混結構的形式是柱子里面是混凝土,外面是鋼管包裹;鋼筋混凝土結構則是柱子里面是鋼筋,外面由混凝土包裹。
鋼混結構的鋼管外面會做防火層,一般是刷防火涂料,如果過火時間長,燒到了鋼管,對柱子的承重有很大影響;鋼筋混凝土結構過火時間長的話,會首先導致混凝土碳化,嚴重一點會導致鋼筋軟化,同樣會對柱子承重有大的影響。由于我國的房屋設計抗火標準的極限為4個小時,但此次大火持續超過了12個小時,對于建業大廈的主體結構多少會有損傷。具體需要由專業的檢測機構對柱子、梁、樓板等進行檢測鑒定,才能判定結構方面是否安全。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原樓加固的費用還是要比拆除重建的費用高。”張原解釋,經歷大火后,樓里很多柱、梁的承載力會大打折扣。無論是鋼混結構還是鋼筋混凝土結構,重新加固的功夫很多,費用比直接重新做都要高。例如,如果是鋼混結構的修補,需要在鋼管外粘貼鋼板、碳纖維布,如果是損傷到里層的混凝土,還需要鑿除過火后碳化、膨脹的混凝土,再澆鑄。他認為,在成本高昂的情況下,加固不如重建。
追問
大廈內部消防系統是失效還是“真空”?
據新華社電廣州市消防部門在解釋為何撲救難度大時稱:“建筑物內部的自動噴淋系統、防排煙系統無法使用。”在火災現場,一些消防戰士更直言“相當于沒有內部消防系統”。
消防專家表示,大火造成1層到25層不同程度被燒毀,這比較罕見。“要么是根本沒有安裝自動消防系統,要么就是系統有問題,無法正常使用,否則不至于燒成這樣”。
據了解,早在2010年,尚未辦成產權證的業主在發現接管企業將大廈出租用于倉庫后曾向消防部門投訴,并舉報稱其“沒有取得消防驗收”。
發生火災的大廈于1993年由廣州市建業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投資興建。1998年因開發商資金問題不能正常運作,致使主體工程完工后爛尾。之后,開發商委托廣州市信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對于大廈是不是根本沒有按規定安裝內部消防系統,廣州市消防部門稱,這有待火災調查進一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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