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18日報道,印度最大在野黨印度人民黨前領袖雅斯旺公開呼吁,政府應逮捕駐印度的美國同性戀外交官。日前,兩國因印度駐美國女外交官被捕且被脫衣搜身一事引發外交風波,且持續升溫。
印度人民黨前領袖雅斯旺(Yaswant Singh)說,“媒體指稱我們也發簽證給許多美國外交官的“伴侶”(companion)。“伴侶”即指他們性別相同。現在最高法院已裁示,同性戀在我國完全違法,猶如在美國支付較低工資也一樣違法。所以,印度政府為什么不采取行動逮捕、懲罰他們?”
據悉,訂于1860年的印度刑法第377條規定,自愿從事“違反自然定律性行為”者,判處最低10年、最高終身監禁。條款適用同性戀行為。德里高等法院2009年7月2日判決“成年人兩相情愿的同性戀行為”不屬犯罪行為,替同性戀除罪。但最高法院11日裁示,刑法第377條不違憲,撤銷高院先前的同性戀除罪判決。
據報道,印度駐紐約領事館副總領事、39歲的德維雅妮.柯布拉加德(Devyani Khobragade)涉嫌偽造保母暨管家的簽證申請文件,又在保母薪資案中說謊,12日被紐約執法當局當街逮捕并上手銬,她甚至還遭脫衣搜身,拘留期間跟毒蟲關在一起,并遭取樣進行DNA鑒定。她被捕兩小時后繳交25萬美元保釋金才獲釋。
這一事件在印度和美國間引發外交爭議,且持續升溫。美方表達逮捕過程“依標準程序處理”后,采取“強力交涉”的印方立場更加強硬,并使出一系列報復手段,除收回給美國駐印外交官的特權禮遇,還要求提供美國領事館印籍雇員及領事官員家庭幫傭的薪資資料。
(原標題:印美外交風波持續 印政客吁逮捕美同性戀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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