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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記者曾育軍 昨日下午,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通報了小敏目前的病情:“小敏12月20日做了骨盆固定和右邊踝關節固定手術,手術成功。術后恢復理想,從醫學角度估計,骨盆骨折可以恢復9成以上。”
近日,小敏已經轉入普通病房。昨日上午,南都記者在江門市人民醫院住院部11樓骨科病房見到小敏。雖然還在輸液,“右腳還痛”,但是在講述12月11日跳樓當天的經過時,除了因為身體有些虛弱聲音很小,這個年僅10歲的女孩在短短10余分鐘的訪談中,表現出超乎這個年齡段的平靜。小敏說,12月11日當天,她先后被6個老師輪流問“是不是偷了錢”。
近日,新華網記者以《生命不應承受之“重”—三問廣東江門被冤學生跳樓事件》報道這起事件,連發三問:“學校能否‘調查逼供’未成年人?當事老師是否應當承擔刑責?生命教育何時喚醒?”引發社會各界對這起事件的追問。昨日,南都記者獲悉,昨日,央視記者已經抵達江門采訪此事。
目前江海區教育局還在調查墜樓事件,涉事老師情緒還不穩定,還在接受心理輔導。該局至今尚未公布調查結果,涉事老師將受到何種處罰,目前不得而知。
[對話(節選)]
南都:下午有沒有去上課?
小敏:不可以的。我下午一直跟著老師。她們把我搞去二樓那邊。她們在開會。那個女校長(江南小學副校長)問我拿沒拿一點錢。我說沒有。她就說你不說,只要查到這件事,就會把我交給警察局。最后,那兩個女老師把我從二樓拖到一樓。
南都:她們拖你去一樓做什么?
小敏:老師說要拉我去警察局。我不肯去。我哭了。
南都:為什么后來你又承認偷了?(12月12日下午,在與家長對話時,班主任劉老師說“小敏承認偷了錢”,但事實上是涉事老師自己擺烏龍,忘了自己原來把錢放在抽屜另一格。)
小敏:最后一節課,老師說要放學了,要把我拖去警察局。我以為承認這件事就算了。她(劉老師)又打電話給我媽媽,我就從下面跑去五樓那里,可是全班都放學了。后來,我爬上欄桿,從五樓跳下去了。
南都:為什么要跳樓呢?
小敏:我怕我媽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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