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園條例》2014年1月1日起實施,今后公園管理將有法可依。與市民息息相關的早上6點前晚上10點后禁止“公園噪音”、大型犬禁入公園等規定正式實施。
????????據了解,該條例規定,嚴格控制公園地下空間的商業性開發。公園內禁止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進入停車場以外的區域。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進入公園停車場以外區域的,勸其駛離;拒不駛離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每天6時以前和22時以后,禁止在公園內使用音響設備開展健身、娛樂等活動,經批準舉辦的公益性活動除外。在禁止的時間段內使用音響設備開展健身、娛樂等活動的,或者在公園內開展健身、娛樂等活動不服從公園管理機構(單位)管理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規定,綜合公園、專類公園出入口周圍五十米范圍內禁止設置商業服務設施和攤點。
????????同時,對犬類進入公園也有了具體規定。條例規定:禁止攜帶烈性犬、大型犬等動物進入公園。并規定,攜帶烈性犬、大型犬等禁止入園的動物進入公園的,責令其改正,并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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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園條例》元旦起施行 管理成效令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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