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晚,在含山縣城糧食大廈附近路段,一輛白色寶馬轎車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寶馬車前保險杠損壞,電動車損壞輕微。騎電動車的農民工老張并未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按規定要支付一定賠償,但寶馬司機小強主動表示,自己維修,不要他賠償。
含山交警事故處理民警經現場勘查了解,事故發生于晚上10時左右,當時兩車都處于行進當中,寶馬車由岔路駛出,電動車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兩車前側發生了碰撞。寶馬司機小強是個90后小伙子,他告訴民警,自己的車子是新買的,雖然比較心疼,但看到對方和我父親差不多大了,就不打算找他要賠償了。
據辦案民警介紹,寶馬車更換前保險杠費用高達數萬元,老張因未走非機動車道行駛,事故責任更大,就算承擔20%的責任,也要支付好幾千元的賠償。對此,小強表示,這筆錢對于民工來說可能是幾個月的工資,說不定耽誤到對方家庭過年。
鑒于雙方已達成一致,民警現場沒有扣留雙方車輛,電動車損失輕微,老張表示不需要修理,寶馬車修理費由小強通過保險公司理賠。(朱麗莉、吳小明、金學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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