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8個月后,他從監獄逃脫,并辦了張假身份證結婚生子,在省外生活了16年后,他被警方抓獲。昨日,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1996年7月,家住貴陽市白云區的陶某因破壞電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同年9月,在貴州省沙子哨監獄服刑改造。
1997年2月26日中午12時許,李某伙同姚某乘就餐混亂之機,從外宿犯住宿房間打開窗戶逃跑。
獄警發現兩人行蹤后,在距兩人約200米時,鳴槍示警,將躲在民房廁所的姚某抓獲,而陶某則穿越貴遵路,往老場壩松林方向逃竄,失去了跟蹤線索。
逃脫后,陶某來到昆明,認識一張姓女子并同居在一起。2003年,因孩子將要出生,急著辦結婚證,陶某用“楊朝清”這個名字辦了假結婚證。此后,陶某先后到浙江、廣東等地打工。
2010年,她與妻子張某離婚后又來到云南,在楚雄州安寧市祿豐縣仁興鎮一帶活動,并取名“劉斌”。期間,他認識了女友龍某,兩人共同經營一家藥店。2013年7月18日,沙子哨監獄民警將其抓獲。
昨日,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在沙子哨監獄開庭審理此案:陶某的行為已構成逃脫罪,加上之前的破壞電力設備罪兩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張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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