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男子阮某在海口港汽車站過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查出行李內有槍支。1月20日,記者獲悉,海口瓊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宗涉外非法持有槍支案。
阮某,現年31歲,越南國籍,于2013年6月10日16時20分,攜帶行李箱在海口港汽車站買車票后過安檢時,被工作人員發現其行李箱內有槍型物品,遂將其控制并扭送至海口港客運派出所。公安民警在阮某的行李箱里繳獲一支生銹的雙管火藥手槍。經海口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雙管火藥手槍認定為槍支,具有致傷力。檢察機關以阮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對其提起公訴。
為充分保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審理該案時,瓊山區法院為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聘請了精通越南語的翻譯人員,庭前送達給被告人的相關訴訟文書均是雙語,開庭前15日將開庭時間、地點書面告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涉外處及同級外事部門,并委托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涉外處通知越南駐中國使領館,確保了阮某的各項訴訟權利,使庭審得以公正、順利的進行。
庭審中,阮某承認了其攜帶槍支在海口港過安檢時被發現及抓獲的犯罪事實,表示愿意接受中國法律的處罰。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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