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正是酒類食品消費高峰期,這兩天,海口市民李先生意外發現,海口市場上銷售的兩種“海南大曲”雖然名稱相同,但生產廠家各異,讓人弄不清真偽。昨日,商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李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其中由文昌椰華酒業公司生產的白酒“海南大曲”涉嫌違規,經省質監部門確認,該公司并不具備白酒生產資質。
????????兩種“海南大曲”名稱相同廠家有別
????????李先生在海口做些小生意,平時經常有各種各樣的應酬,“最近我到大致坡去聯系客戶,意外發現鎮上銷售的一款‘海南大曲’和之前喝過的不是同一個廠家,我懷疑這里面有什么問題。”昨日,李先生向記者反映了這一現象。
????????昨日中午,記者見到了李先生購買的兩瓶“海南大曲”,一瓶“海南大曲”的廠家是文昌椰華酒業有限公司,另一瓶的廠家海南象郡酒業有限公司。
????????記者發現,雖然同為“海南大曲”,但包裝以及生產企業的信息都不同。由海南象郡酒業有限公司的“海南大曲”由該公司委托四川谷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而文昌椰華酒業有限公司的“海南大曲”,則由該公司自主生產。
????????文昌椰華酒業不具備白酒生產資質
????????昨日中午,記者上網查詢兩種“海南大曲”的生產資質時發現,文昌椰華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海南大曲”QS編號為:460015050026,所獲批的產品名稱為:其他酒(配制酒),并非“白酒”。當日下午,記者撥打了海南省質監技術監督局舉報熱線12365咨詢核實得知,獲準生產“其他酒(配制酒)”,并不能生產白酒。也就是說,文昌椰華酒業有限公司并不具備普通白酒生產資質。
????????食藥監部門表示將立即介入調查
????????根據產品包裝上的聯系方式,當日下午,記者聯系了文昌椰華酒業有限公司廠方負責人姜先生。對方坦承,公司確實不具備白酒生產資質,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白酒,是委托有白酒生產資質的企業生產加工,包裝上確實有瑕疵,但產品經過檢測合格,質量絕對沒有問題。
????????記者詢問姜先生是委托哪家公司生產白酒,他稱回去查一下再向記者反饋。
????????截至記者發稿時,文昌椰華酒業有限公司并沒有向記者提供其委托加工生產企業的相關證明。
????????針對該公司不具備白酒生產資質,而委托有白酒生產資質的企業生產加工“海南大曲”的行為,文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將立即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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