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11日消息(記者 光明)近日,省物價局、省水務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我省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數設定三級水量階梯,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1:1.5:3的比例安排。
????????我省通知明確,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數設定三級水量階梯,計量繳費以月為結算周期。從2014年2月1日起,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1:1.5:3的比例安排。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水價標準應按高于第一級階梯價格水平確定。尚未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制度的市縣要按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階梯水價方案,盡快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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