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作為海口市便民疏導點“第一案”的海悅國際小區15戶居民狀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美蘭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海大北門便民疏導點的行政訴訟案,在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近日,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海口“民吿官”案件歷經半年多的審理,終于得到一審判決,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美蘭區市政市容委敗訴。
????????此案中,海悅國際小區15戶居民作為原告方,認為被告方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美蘭區市政市容委作出的“在海大北門西側增加40個攤位”的海政容管字(2013)14號批復違反法定程序、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違反《海口市疏導點規范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批復違反行政公開的原則,并通過向法庭提供的相關證據,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委作出的海政容管字(2013)14號批復“在海大北門西側增加40個攤位”;判令被告美蘭區市政市容委拆除在海大北門增建的45間房屋攤位;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美蘭區市政市容委作為被告方也在法庭上作出反駁,認為市市政市容委作出的批復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原告海悅國際15戶居民不具有本案的適格主體資格;疏導點在海大北門西側設置,有商業零售的需求,設置前海大北門非常混亂,導致校園的衛生及噪音非常大;美蘭區有非常多的下崗人員需要安置,為了統籌美蘭區下崗人員的安排及疏導點的管理,所以由美蘭區市容委申請設置疏導點。被告方也向法庭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海政容管字(2013)14號批復有合法依據,15位原告訴請和主張無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起訴。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為對案件作出公正判決,進行了長達半年的細致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在審理期間,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委與美蘭區政府于2013年11月29日,組織執法人員對海大北門便民疏導點進行了強制拆除。市市政市容委相關負責人在強拆現場表示,文林公司在建設、管理該疏導點過程中,安排經營對象不對,并收取進場費和高額租金,疏導點設置后的管理情況看,已背離了設置疏導點的初衷,因此對該疏導點進行取締、拆除。
????????日前,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在多次向原告方提出調解,并屢次遭拒后,正式下達了《行政判決書》。法院認為,本案中當事人爭議的主要問題是:1、原告的訴訟主體是否適格;2、海政容管字(2013)14號批復是否屬于法院行政訴訟受理范圍;3、海政容管字(2013)14號批復是否合法。
????????一、關于本案15位原告的訴訟主體是否適格的問題。由于第三人海口文林環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依據海政容管字(2013)14號批復建起的疏導點位于海悅國際小區內,15位原告作為海悅國際小區業主認為疏導點的設立經營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其與二被告的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此,原告的訴訟主體適格。
????????二、關于海政容管字(2013)14號《關于美蘭區申請增設便民疏導點攤位的批復》是否屬于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問題。(2013)14號批復雖系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對被告海口市美蘭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的請示作出的批復,是一種審批性批復,但由于該批復同時抄送第三人,而第三人正式基于(2013)14號批復建起本案訟爭的疏導點,由此可見(2013)14號批復的效力已經外化。因此,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作出的(2013)14號批復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其應屬于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三、關于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作出的(2013)14號批復是否合法的問題。根據《海口市疏導點規范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的規定,疏導點的設置申請由街道辦(鎮)向區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區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個人和企業不得自行申報疏導點;第八條規定,街道辦(鎮)可根據本轄區范圍內的下崗職工、失業人員、殘疾人、零就業家庭人員、低保戶等困難群眾的就業需要向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申請設置疏導點。而本案中海南大學北門增設的四十個攤位申請是由被告海口市美蘭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申請,并由第三人進行經營,不符合《海口市疏導點規范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因此,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基于被告海口市美蘭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的申請作出的關于“在海大北門西側增加四十個攤位”的批復程序不合法。鑒于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已改變了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且本案訟爭的便民疏導點已被拆除,因此,對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作出的關于“在海大北門西側增加四十個攤位”的批復應確認為違法。
????????據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確認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作出的海政容管字(2013)14號《關于美蘭區申請增設便民疏導點攤位的批復》中有關“在海大北門西側增加四十個攤位”的批復違法。
????????本案訴訟費50元,由被告海口市美蘭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被告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共同承擔。
?
相關鏈接:
海大北門便民疏導點拆除將推遲 攤主望得妥善安置
海南大學北門西側便民疏導點28日將被強拆
海口南亞便民疏導點業主遭打骨折 警方介入
海口便民疏導點被拆 市民投資巨款疑被詐騙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