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基金經理涉嫌操控10億元股票交易獲利超1800萬 最高或面臨10年刑期
根據公告資料,馬樂從2006年7月起就職于博時基金,歷任研究員、研究部公用事業與金融地產研究組主管兼研究員、特定資產投資經理。2011年4月就任基金經理時,幾乎是博時基金最年輕的股票基金經理。去年6月,馬樂離職。
本報深圳訊 (記者王納)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馬樂,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掌握的未公開信息炒股,非法獲利1800萬余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今日下午正式開庭審理這宗“老鼠倉”案件。
據了解,該案是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實施以來,涉嫌從事“老鼠倉”交易時間最長、涉及股票數量最多、交易金額最大、盈利金額最多的一宗案件。
案情:操控交易逾10億元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國內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總部設在深圳。馬樂今年32歲,研究生文化,一度是博時基金最年輕的股票基金經理。去年6月,博時基金公告,馬樂因個人原因離職,隨后案發。
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3月9日至去年5月30日,馬樂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全權負責投資基金對股票市場的投資,掌握了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的股票、交易時點和交易數量等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
馬樂利用其掌控的上述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操作自己控制的“金晶”、“嚴維進”和“嚴曉雯”三個股票賬戶,通過不記名的電話卡下單,先于(1-5個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個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時精選”基金賬戶買入相同股票76只,累計成交金額人民幣10.5億余元,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18833374.74元。
去年7月17日,被告人馬樂主動到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投案。
內幕:曾授意妻子銷毀證據
檢察機關認為,馬樂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追究刑責。
根據法律規定,證券交易所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據查,三個賬戶開戶人為馬樂妻子的親戚或同學,但賬戶均由馬樂操作。馬樂自首前曾授意妻子將有關賬戶的開戶資料銷毀。
“捕鼠”:200多個指標監測
根據我國的證券法律法規,證券從業人員是不能自己炒股的。據一名證券從業人士透露,當一個新人進入證券機構工作時,他的個人股票、期貨等賬戶須被凍結,其父母等直系親屬的賬戶會處于被監控狀態。然后要確保這些賬戶內的股票買賣,與其服務的證券機構的股票買賣不同,否則就有違規嫌疑。
記者了解到,之前的多數老鼠倉行為是因為資金賬戶之間通過多重間接往來后,被發現關聯而曝光,還有就是賬戶控制人和基金經理之間頻繁的電話聯系被查出,進而露出馬腳。
據了解,深交所監測系統設置了200多個指標用于監測,100萬以上的賬戶會重點監控,一旦出現股價偏離大盤走勢,深交所會立即進行查詢,看是否有特殊的信息公布,以及異動背后是哪些人或機構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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