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26日訊據韓國《朝鮮日報》網站2月25日報道,韓國某父親不但強奸自己的親生女兒,還多次揮動鋼管逼女兒洗衣服、掃地,奴役女兒,法院宣布將對這名人面獸心的父親處以重刑。
????????光州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2月25日以上述嫌疑(強奸罪以及違反相關特別法律與兒童福祉法等)起訴了金某(36歲),并宣布將處以15年有期徒刑和30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進修。
????????但由于公布金某的個人信息可能會給其女兒帶來二次傷害,因此法院方面并沒有公開告知金某的個人信息。
????????因難以判斷金某過去并沒有性犯罪的記錄和今后是否會有再犯的危險性,因此檢察方面提出為其佩戴位置追蹤器腳環。
????????對于金某的處罰,法院方面解釋道“從自己親生女兒上小學開始一直到上初中,三年期間多次強奸女兒、虐待女兒,金某這種非人類的罪行應該受到嚴厲的處罰”。
????????2011年,金某在光州一家汽車旅館的客房內強奸了剛上小學五年級的親生女兒,當時女兒年僅11歲。直至去年九月份為止,金某總共強奸女兒6次,性侵女兒2次。
????????據法院方面透露,金某將一直由自己的姐姐和母親撫養的女兒帶到汽車旅館之后,從女兒上小學四年級的時候開始性侵女兒,后來甚至發展到了強奸女兒。
????????據檢察方面的調查結果,金某因女兒討厭學習數學,因此告訴女兒“要是你不跟我發生性關系,我就讓你學數學”,嚇唬女兒之后就開始強奸女兒。
????????金某還常常以女兒沒有好好洗衣服、打掃衛生等家務活為由,從2010年開始幾乎每個月都拿鋼管對女兒施加暴力。(實習編譯:馬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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