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4日消息(海口晚報記者趙莎攝影報道)昨天起,海南全省集中整治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這是自3月1日我省“新交規”實施后首次“動真格”。整治行動中,31人因違反交通信號、電動車逆行或不在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50元。
昨天,全省共查糾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行為1252起。有1221名行人或非機動駕駛人自愿接受教育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免于處罰,其中海口89名;31人因違反交通信號、電動車逆行或劃有機動車道不在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50元,其中海口3名。期間,省交警總隊派出了五個工作組到海口、三亞、儋州、瓊海、文昌等地督導統一行動。
省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新交規”實施兩天來,在海口市區內非主要路段仍存在電動車過街不遵守交通信號燈、行人不走斑馬線等突出違法行為,需要交警部門進一步加大力度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意識,自覺形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新交規”實施初期,交警部門以宣傳教育勸導為主,但對于部分不服從勸導的突出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按照法規進行處罰。在宣傳期結束后,交警部門將以宣傳教育和檢查處罰并重,加強市民的交通法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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