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中國石油位于海口市海府路106號的加油站、加氣站因兩起事件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一是,加氣站員工使用電磁爐炒菜做飯,存在安全隱患;二是,加油站、加氣站臨時規劃報建到期被認定為違建,城管勒令自行拆除。
近日,中石油的這處油氣站再次進入公眾視線:一家有著中石油背景的民營公司,通過一紙復函,令早該拆除的油氣站至今遲遲未拆。
油氣站臨時報建超期成違建,城管勒令拆除
今年1月,海南省多家新聞媒體報道了,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路106號的地塊上,分別于2006年、2008年建起一座中石油加油站和中石油加氣站。由于兩家油氣站規劃報建是臨時建筑,臨時建筑的有效期僅為2年,目前已超期使用多年。同時,兩家油氣站緊鄰居民樓,安全隱患也成為居民投訴的焦點。
美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接到兩家油氣站臨時建筑超期使用成為違法建筑的舉報后,于2013年12月2日,依法向兩家油氣站的負責人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美管法改字M2 [2013]第0048號)”,責令其于“12月22日前自行拆除違建加氣站、加油站建筑物并清理現場,恢復原狀”。
然而時至今日,兩家中石油油氣站仍照常經營。3月6日,美蘭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油氣站作為特種行業,拆除有一定技術難度,目前區城管局通過區政府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確定拆除方案,并非不拆。
加氣站:承認報建超期但政府無權拆除
針對美蘭區城管局決定拆除兩家油氣站一事,加氣站經營公司海口鑫元天然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元公司)副總經理唐新潮作出相關解釋。
唐新潮介紹,海府路106號地塊屬于海南省林業物資總公司,鑫元公司與該公司租賃土地至2028年9月30日,并且于2008年得到臨時建筑的規劃報建許可,具備經營加氣站的全套手續后,從2009年1月經營至今。然而,從去年開始,海南省林業物資總公司打算將該地塊與地產公司合作開發房地產,因此試圖通過政府部門拆除超期臨時建筑的方式,達到收回土地的目的。同時,唐新潮也坦承鑫元公司經營的加氣站臨時報建手續已經過期,但他認為市政府只有在對該地塊建設市政工程或社會公益設施時,才有權拆除超期臨時建筑。
針對唐新潮認為海南省林業物資總公司在幕后導演“拆除油氣站,收回土地開發房地產”的說法,該公司總經理陳波予以否認。陳波回應稱,省林業物資總公司過去確實有收回土地開發房地產的想法,但這件事與政府拆除油氣站超期臨時建筑完全是兩碼事,油氣站拆不拆除,不影響雙方解除土地租賃協議的談判。
中石油背景公司提交復函后,拆違暫無下文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市從去年至今,打擊違法建筑力度空前,諸如“最美違建”、西秀鎮新海村等“硬骨頭”都在城管部門下達自拆通知逾期未拆后,被政府部門強拆。而此次中石油兩家油氣站,在自拆逾期兩個多月后,仍然照常經營,不免讓人產生疑問:中石油是否介入此事。
針對這一疑問,名片上印有中石油Logo的鑫元公司副總經理唐新潮表示,該公司作為一家民營企業,中石油只占20%的股份,據他所知,中石油方面并沒有出面協調海口市是否拆除海府路中石油油氣站一事。
唐新潮說,他們公司于今年1月15日向美蘭區城管局遞交了一份《關于美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的復函》,希望該局重新審定限期改正通知書的內容,美蘭區城管局至今還未對復函進行回復。雖然中石油沒有出面協調此事,但目前海口市也沒有任何單位要對油氣站進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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