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一幼兒園被曝長期給孩子喂食處方藥家長不滿專家“危害小”結論提出自行帶孩子獨立檢查
宋基會:喂藥一事不知情
3月10日,陜西省的楓韻幼兒園因被曝出“私自給孩子服用處方藥”一事引起了網絡上的軒然大波。對此,作為該幼兒園的掛靠單位——陜西省宋慶齡基金會昨天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之前不知道園方做出這種事。
事發 數百孩子被長期喂食“病毒靈”
3月10日晚,有網友在微博爆料稱,陜西省西安市楓韻藍灣小區內的楓韻幼兒園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給孩子長期服用一種名為“ABoB”(俗稱病毒靈)的藥片,而這種藥已經被國家明令禁止使用。
記者了解到,被喂藥的涉及楓韻幼兒園的數百名孩子,目前幼兒園已停業整頓,園方相關負責人已被警方控制,當地的教育、衛生、藥監、宋基會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而記者查詢得知,這家幼兒園全名為“陜西省宋慶齡基金會楓韻幼兒園”。
一時間,家長們的“炮火”也繼而轉向了宋基會,稱“黑心幼兒園配不上宋慶齡的稱呼”。法晚記者昨晚電話聯系到該基金會的副秘書長張女士,她表示,宋基會之前對幼兒園喂食孩子藥物一事并不知情。
追蹤 市衛生局專家出結論家長不滿意
西安市衛生局給法晚記者發來的通稿稱,目前該局已組織藥劑科、神經內科等專家,對楓韻幼兒園給在園兒童服用藥品可能產生的適應證、禁忌證、療效、毒副作用等進行討論。
專家討論認為:一是涉事藥物為國藥準字號藥物,在有效期內,有兒童服用計量說明,為處方用藥;二是預防性用藥效果不明顯;三是不良反應可引起出汗、食欲不振及低血糖等反應;四是單次劑量僅小班孩子略微超量,未長時間服用,引起蓄積毒副作用的可能性較小。
多位家長對這一結論并不認可。許多家長提出該結論過于草率,藥物對孩子身體是否造成長期性損害不能輕易下結論。一些家長還提出在政府出資的情況下自行帶孩子進行獨立檢查。
西安市多家醫院反饋,這種藥因出廠時沒有做兒童臨床試驗,所以不推薦孩子使用。因擔心副作用,西安兒童醫院早就不進這種藥。
陜宋基會稱幼兒園業務不歸其管
記者在陜西省宋慶齡基金會的網站上看到,其組織機構的圖表上,“楓韻幼兒園”是作為其下屬單位存在的。但張女士告訴記者,幼兒園是民辦園,并非基金會的下屬單位,而是掛靠在基金會名下。
之所以可以掛靠,是因其硬件、軟件達到一定標準規模。張女士稱,幼兒園有獨立法人,且為民辦園自行管理。幼兒園平日的業務以及衛生防疫工作均不在基金會的管轄范圍,屬于當地教育部門管理,基金會只是經常在園內組織活動。
眼下出了這樣的事,幼兒園掛著“宋基會”頭銜,宋基會自然難辭其咎。張女士承認以往對幼兒園的管理不足,所以他們的工作人員也被安排到領導小組里調查此事。她表示,待事件調查清楚后,宋基會是否將幼兒園“除名”要看進一步的情況。
專家說法 若造成嚴重后果幼兒園要負刑責
今天上午,中國社科院法學教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陳春龍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分析說,如果造成兒童中毒甚至死亡的嚴重后果,幼兒園要負刑責。而作為掛靠機構的宋慶齡基金會若對此幼兒園有管理關系,可能要負法律責任。
陳春龍說,宋慶齡基金會是一個較大的全國性的慈善機構,基金會和幼兒園的關系,主要看二者之間的法律關系是怎么樣?“如果只是單純的資金資助和掛靠的話,一般情況下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如果有進行日常管理和人事任命的話,這就需要負領導責任了。”陳春龍說,這個事故如果基金會有管理上的原因,基金會相關負責人就要負法律責任。
有醫學專家表示,是藥三分毒,無病吃藥并不合適。幼兒園給沒有生病的孩子作為預防服用該藥,會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幼兒園未經許可就給孩子服用處方藥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對于幼兒園的責任,陳春龍認為還需具體分析。“是誰決定給孩子喂藥這件事,是開大會決定的,還是某個人決定的?如果一開始的決定是正確的,那么后來的還繼續吃藥則是誰決定的?是院長還是老師還是校醫?”
陳春龍教授認為,幼兒因為一般的感冒生病,校醫給孩子喂藥,這是可以的;一些緊急情況,比如流感流行的時期,給孩子們吃預防的非處方藥也是正確的。但是,現在既不是什么疾病流行時期,也不是孩子的感冒生病期,長期給孩子吃藥,這就需要負法律責任了。
“如果造成了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實的損害,加上動機和目的是為了盈利,且對小孩造成比較嚴重的影響的,有可能負刑事責任。”陳春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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