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7日消息(記者曾麗園 通訊員崔善紅 張鋆)海南澄邁一男子將自認為是毒品的物品販賣給他人依然構成販賣毒品罪。近日,該男子李某某被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以叛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14年2月27日17時30分許,被告人李某某在海口市龍華區濱濂村明途汽車照明店門前以人民幣100元的價格,將一小包自認為是毒品海洛因的物品販賣給購毒人員黃某某。雙方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公安民警當場從被告人李某某繳獲毒資人民幣100元、手機一部和紅色鈴木王男式摩托車一輛,從購毒人員黃某某處繳獲一小包毒品疑似物(經鑒定,從黃某某身上繳獲的毒品疑似物未檢出毒品成分,凈重0.0475克)。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以牟利為目的,以主觀認知的毒品為販賣對象,客觀上實施了販賣毒品的行為,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應予懲處。
?
相關鏈接:
世界杯期間毒品需求或大增 巴西毒販加班加點?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