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在柳州市龍潭公園雷潭發生的一老人晨泳溺水失蹤事件,讓“撈尸人”這個特殊行業引起不少市民關注。如今進入夏季,溺水事故頻發,也是“撈尸人”最為繁忙的季節。不少讀者可能會對這一行業產生好奇:干這行是不是要求水性非常好,他們是不是真的能賺到很多錢,又要面對怎樣的壓力和風險呢?昨日,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士,試圖揭開柳州“撈尸人”的神秘面紗。
昨日下午1時許,柳州市潛水運動隊的兩名隊員在同伴的指揮下,潛入龍潭公園的雷潭中,經過一小時的搜尋后,將溺水老人打撈了上來。今報記者唐寅攝
現狀:
不一樣的“撈尸”人群
昨日下午1時許,柳州市潛水運動隊的兩名隊員經過差不多一個小時的打撈,將5月7日在龍潭公園雷潭溺水失蹤的老人打撈上岸。但是,這一次來的人卻并未收錢,似乎與傳言相去甚遠。
記者了解到,他們和那些與人討價還價的“撈尸人”并不一樣。
34歲的陳斌是柳州市一名資深的潛水運動員,已有15年的潛水經歷,除去訓練,他每年因事故要下水打撈的情況不下30次,有時候甚至達到了每年五六十次。
他向記者介紹,去龍潭公園撈人的這支隊伍,是廣西區內僅存的潛水運動隊,也是惟一一支“官方”的隊伍,隊中一共有12名成員,都是具備相關潛水資質的。除了負責柳州地區,這支運動隊還經常被派往廣西區內各地完成各種水下搶險救災、潛水打撈任務。
陳斌是19歲進入柳州市潛水運動隊的,他說,潛水運動隊的隊員領著和普通事業單位相當的固定工資,水下撈尸體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他自己都記不清打撈過多少溺水者了。柳州市潛水運動隊屬于政府部門下的一個事業單位性質的組織,從事的打撈工作都是公益性的,像在公園一類的公共區域發生溺水事件,相關部門就會派遣他們去作業,他們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
不過,陳斌表示,在柳州,還有一些民間的“撈尸人”,這個群體大概有十多人,他們會在很多親水岸邊留下自己的電話“攬生意”,當溺水者家屬需要馬上見到溺水者的時候,就會聯系他們。正是因為有這個更為特殊的群體,也才有了“撈尸人”與死者家屬討價還價的現象。
陳說,民間的“撈尸人”大多沒有相應的潛水資質,這個行業也并不是特別規范,“它并不像公路上開車會有交警監督,必須有駕駛執照,潛水更多只是個人行為,很難管理”。陳說,另外一方面,也正是因為溺水者的親屬有打撈的需求,“撈尸人”這個行業才會一直存在。
收入:確實能賺錢
對于動輒萬元的打撈費,陳斌毫不避諱地告訴記者,“確實能賺錢”。
陳說,由于圈子很小,他非常了解這個行業的收入情況。根據不同水域,不同的打撈難度,“行價”一般會在5000-10000元不等,遇到特殊情況可能會更高。
一旦遇到有家屬需要“撈尸人”下水的,雙方都會在下水前商定好價錢,談妥之后下水,“下水價”就至少要5000元。有的“撈尸人”擔心家屬反悔,會在下水前收取全部費用。如果上岸后沒有找到尸體,就會退還一部分的預支費用。
由于這個行業存在危險性,一般情況下會有兩個人同時下水,按照每次每人四五千元計算,一年平均潛水20次下來,他們每個人每年至少也會有七八萬元收入。有時遇到沉船事故需要緊急打撈,這個費用可能會比撈人還要高。
陳說,水性好的人,在掌握相應的安全理論知識之后,最快的或許幾個小時就可以學會潛水。另外,一套普通的潛水設備大概需要花費5000元左右。也就是說,投資5000元,再學會潛水之后,一年干20次的活,就可以有一份相當可觀的收入,平時還可以再去做點別的。
但是,陳說,這個行業的危險性,卻是其他大多數行業所不能比擬的,對于他們這樣經過多年專業訓練的人來說,這都是一份時刻可能危及到生命的工作,更不用說那些相應專業知識技能欠缺的人了。
昨晚,記者聯系到了一名民間“撈尸人”王先生,他向記者證實了此事。王說,目前行業中確實存在一個固定的下水價,大概是5000元,所有的“撈尸人”都不會低于這個價錢下水,下水價其實也就是身上的裝備價。但是對于同一個事件,不同人的叫價可能有所不同,浮動范圍甚至可以到數千元。按照正常情況,每年下水的次數平均會有二十多次。
危險:不是一般的高危
陳斌說,潛水作業需要人體在高壓、低溫、能見度差、水阻力大、呼吸高分壓氣體、有水中生物襲擊等復雜多變的環境中,進行高強度危險勞動,因此,水下作業會比在常壓下作業要艱苦得多。
如果各種因素的作用超過了人體生理所能忍受的限度,就會引起對潛水人員機體健康不利的反應,導致疾病、傷害甚至殘疾或死亡的嚴重后果。
一般來說,在幾十米的水下,潛水者呼吸壓縮后的普通空氣就行。但隨著深度增大,水下呼吸普通空氣,其中的氮氣在高壓下易引發“氮麻醉”,這種情況因人而異,就好比人的酒量有差異,超過了限度,就會出現興奮或昏沉等不同狀況,思考及判斷能力也會降低,而且呼吸阻力也隨水壓增大。這時就只能呼吸氦等惰性氣體和氧的混合氣體來進行更深的潛水作業。而惰性氣體吸入后會融進人體血液,這就決定了潛水員在水下作業時間越長,上浮減壓的過程就越長,潛水作業效率將大大降低。
如果不按規程進行減壓,溶解在體內的惰性氣體將在潛水員的關節或身體組織中形成氣泡,會給人體造成嚴重的減壓病,甚至會危及生命。
陳說,雖然每次下水前都會仔細檢查,但是意外情況也總是很難避免,他們認識的幾乎所有潛水作業的人都發生過壓縮空氣不夠用的情況,如果是單人作業就非常危險,甚至需要潛水人在水下要不斷逼自己喝水,保證肺部能夠正常排氣,而且人體在上升的同時,要保證上升速度不能超過氣泡上升速度。喝飽了水上岸之后,要重新背上氣瓶下水,重新排氣重新減壓,相當于將自己的身體機能進行重新調節,這些專業技能都不是一般人能夠掌握的。
另外,水下低溫也很容易引起機體不適。
陳說,以前在柳州也發生過民間“撈尸人”潛水溺亡的情況,小事故也數不勝數。
另外,陳介紹,從事潛水這一行業的從業人員,包括柳州市潛水運動隊的在內,是不能購買任何人身保險的,“連登山都可以有意外險,潛水就沒有,說到底就是栽倒要認命,危險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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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對生命充滿敬畏
“撈尸”,很多人聽到這個詞或許都會感覺到頭皮發麻,可是在陳斌看來,這卻是一份嚴肅而莊重的工作。
陳斌說,他2000年第一次下水“撈尸”的經歷,讓他至今記憶猶新。那天,在柳江河靜蘭橋頭一帶,來自兩個不同家庭的兩個孩子沉入了柳江河中。縱然已有著豐富的潛水經驗,但是在下水前,陳的心情仍然是忐忑不安的。他無法揣測在做完這件事以后,他會不會吃不下飯,會不會噩夢纏身。
在不斷流動的河水下方找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水下停留的時間也是有限的,幾經周折,他終于撈起了一個孩子,可另一個卻一直不見蹤影。萬般無奈之下,他只能選擇放棄。沒能看到自己孩子遺體的那家人,抱著陳的腿跪在他的面前,央求他再幫找找。
“那個時候完全能夠理解孩子家人的心情,我的心里也非常難過”,陳說,在這樣的生離死別面前,能夠最后再看一眼孩子的面龐,已經是家人最大的心愿。
雖然他只不過是一個能潛到水底的人,雖然他已經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可他卻沒能了卻孩子家人最簡單卻也最沉重的愿望。那一刻,他的心里滿是自責。他希望自己能更多點經驗,能做得更好一點。
自那以后,陳斌經歷了上百次“撈尸”,每一次都傾盡全力。他說,他只是在幫人完成最后的心愿。
“我覺得這是一件積德的事情,一點也不排斥”,陳說,潛水運動隊所有的人,都有著同樣的看法,他們熱愛潛水,做著自己能做的事情,在沉甸甸的生命面前,心懷敬畏。
對于那些民間的“撈尸人”,雖然他們收取著不菲的打撈費,但陳一點兒都不排斥。他說,這是一個很少有人愿意去做的行業,很多民間“撈尸人”甚至都沒有經過特別專業的訓練,只是因為生活窘迫,需要賺錢養家糊口,就冒著生命危險選擇了這樣一份工作。
陳說,曾經遇到過一些特別重大的事故,或是潛水運動隊人手不夠時,這些民間打撈人員很多也都有過免費幫忙的經歷,所以,社會其實應該可以對他們多一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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