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州公安發布的微博截圖
一名21歲男子因在網上匿名發帖辱罵當地交警,被行政拘留5日。濟寧市兗州區公安局官方微博“兗州公安”13日發了這樣一條微博,此后引發網友熱議,網友普遍認為當地警方執法不人性,處罰隨意且過重。
根據微博內容顯示,該男子曹某的網上辱罵之舉,系違章停車被貼罰單引起。微博稱,今年4月28日下午4時許,曹某在兗州中御橋北路違法停車,被交警大隊下發《違法停車告知單》,曹某“按說應該知錯就改,但是他不僅沒有悔改,反而在網上發泄私憤”。
曹某用網名“兗州存哥”在百度貼吧中發帖稱“車剛停那里就被貼條了,兗州交警真孬種”。這被當地警方認為,“公然對人民警察進行侮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曹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3日下午,濟寧市交警支隊負責人表示,他們已經了解此事并對現場執法交警進行了詢問和調查。經確認,交警執法環節“沒有問題”。同時,該負責人否認當地交警參與和介入了曹某后來的被行政拘留事件。
“兗州公安”這一微博迅速引發網友熱議。網友@海葵深愛著小丑魚跟帖稱,“觸犯了哪一條被拘留?是不是大街上罵人的所有人都可以被拘留?”另有網友表示,“市民停車被貼罰單,心中有氣發點牢騷,不至于被拘留5天吧。”
問及曹某被行政拘留的程序詳情,兗州區公安局宣傳科一人士稱,“曹某肯定不只罵了這一句,更多難聽的內容都沒法寫進去。”至于行政拘留曹某的細節以及處罰是否適當,該人士未予回應。
發牢騷就拘留缺少法律依據
“‘兗州存哥’在網上對特定對象進行辱罵不對,但尚不足以達到治安處罰的嚴重程度。”濟南律師付強分析認為,現實社會中,對交警貼罰單存有異議的人很多,公安機關不能因為市民發牢騷罵人就采取強制拘留措施。嚴格執法沒有錯,但是也要“靈活”。“目前一線交警執法遇到了一些問題,與被執法對象有矛盾也是難免的,交警應該在執法手段和執法方式上下功夫,化解矛盾,而不是簡單粗暴地擴大執法權。”
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偉則指出,如果僅僅因為曹某說“兗州交警孬種”,就對其實施行政拘留,從法律上很難找到依據。因為“侮辱他人”一般指特定自然人,不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也就是說,“兗州交警”不能作為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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