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海口市海府一橫路某物業公司經理向人民網海南視窗記者爆料,稱威立雅水務公司給小區設置自來水“最低消費”——每月最低400噸,不足400噸按400噸計算。物業公司稱此舉涉嫌“霸王條款”,而威立雅水務則回應稱是科學計算的結果,不存在“霸王條款”的情況。
用水量設“最低消費”物業公司每月賠錢
5月14日上午,海府一橫路某物業公司經理拿出今年2月的繳納水費的發票告訴記者,發票單上寫明了2月用水為360噸,但是在核算金額的時候按400噸算。“海口威立雅水務有限公司向來有這個規矩,也沒有和物業們商量,自己就設定了最低用水400噸的下線,這不是霸王條款嘛!”
另一家物業公司經理則表示,現在“50口徑”的水管供水最低消費要400噸,不到400噸也要按400噸算,消費不到這個水平的物業公司要賠錢,每個月該物業公司都要賠幾十噸水,物業界都覺得這個事情不公平,“我們希望不設限制,用多少水就算多少水,不要用不到也要收這么多,不是強迫別人浪費水源嘛!”
該物業經理指出,“如果更換小口徑的水管和相應的水表,居民使用到的水可能變小,居民利益受損。換大口徑,物業要倒貼錢,湊足最低水耗量400噸,物業利益受損。”
“不存在霸王條款,根據水表性能曲線,低于最低標準的協議量,水表將不能準確計量。為了公平計量,我們建議客戶根據用水量選擇相應口徑匹配的水表。對用水量小、水表口徑大的不匹配水表,我們公司可以免費為客戶更換合適口徑的水表。對于因自身原因不同意更換的客戶,我們將繼續跟客戶溝通、協商水表匹配更換事宜。”海口威立雅水務有限公司客服部曾經理指出,水表的計量和供水流量有關系,大口徑水表對小流量存在計量誤差,即如果過水量太小,大口徑水表將會少計量或不計量。
至于最低標準400噸水是如何設定的,曾令暉解釋,是根據水表廠家出具的性能曲線,根據不同口徑水表適用水量的范圍而定,威立雅公司幾年前也曾和多位用戶協商過,只是并未向政府申報不同水表最低使用水量的標準。同時威立雅公司近幾年進行水表選型,免費為客戶更換了適合現有用水量的水表。
說到物業公司指出用水量設定最低消費會造成不必要浪費水的情況,曾令暉建議客戶同意由威立雅公司出資更換成與用水量相匹配的水表,以實現公平計量。“我們要求客戶在安裝水表的時候根據水的用量來申報安裝水表的口徑,如果出現用水量和水表不統一的情況我們公司可以免費更換水表。但是有的小區更換了小口徑的管道后水壓可能就不夠,造成自身用水不便,所以就不同意更換適合用水量的水表。”
針對這樣的情況法律界人士也給出了自己的見解。北京市大安律師事務所李清理律師指出,“我認為設定最低用水400噸的情況違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則,這涉嫌強制交易和霸王條款。”
李清理還表示,相關水務公司應當充分的讓大家知道設定用水標準的原因,分析清楚其中的技術原理和利害關系,讓大家明確用大口徑水管的損耗,征得各用戶的同意,這樣也是維護用戶知情權的表現。“水的計價標準國家是有規定的,制定最低用水量的條款是可以撤銷的,消費者如果覺得不公平可以向工商局投訴,工商局是處理消費者權益的行政機關;也可以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反應。”李清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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