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云南鎮雄警方稱當街開槍擊傷一名“駕車沖撞趕集群眾”的男子,該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當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斷依法開槍擊斃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但警方的出警處置在目擊群眾中引發了爭議。記者在鎮雄采訪了解到,上百目擊群眾寫聯名信稱,鎮雄縣羅坎鎮茶蔚村村民方九書“沒有危害群眾安全”、“警方公布的情況不屬實”、“警方不應該在此情況下開槍打人”。目擊者們稱,該男子系上訪時用貨車堵了鎮政府的門,并在與特警對峙中揮舞了馬刀,隨后被開槍擊斃。圖為死者家屬當街喊冤。
????????上百名羅坎鎮的現場目擊群眾聯名對在當地采訪的記者表示,方九書被擊斃前并未“蓄意傷害趕集群眾”,他向試圖控制其行為的特警揮舞了一下馬刀后即放下,沒有用刀攻擊任何人,然后發動貨車試圖慢速離開,而且他被槍擊前并沒有開車撞人。在此情況下,警察仍開12槍把他擊斃。圖為云南鎮雄男子方九書開貨車堵住鎮政府的門。
????????“車速很慢,比人步行還慢。”但就在車啟動幾秒后,在現場的趕集者管玉春聽到“啪啪”兩聲,“聽到車前面的人喊‘警察開槍了’。她說,對天鳴槍后幾秒,3名警察在短時間內分別從前方、左側、右側鳴槍,前方子彈打在左前輪胎,右側子彈打在右側前后輪胎,最后左側的子彈直接射向駕駛室內的方九書。“一個特警拿起擺攤用的小板凳,把車窗玻璃敲碎,雙手持槍,把槍伸進車窗內,直接朝里面開了三槍。小板凳還掛在車窗上。”圖為方九書被子彈擊中后從駕駛座掉到干貨攤上。
????????案發當晚,昭通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趙女士對記者稱,經調查,出警民警先是鳴槍警告,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才開槍擊斃疑犯,民警的行為符合我國警察使用武器的有關規定。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了解疑犯情況和擊斃過程。19日,鎮雄縣外宣辦副主任熊濤對新京報記者稱,當時“特警勸他下車,他不下車,并拿出一把長刀砍向特警,對特警構成威脅”。“方九書有開車沖撞群眾的行為,不管是否傷到人,但他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開車沖向群眾,存在撞傷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時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眾受傷,警察在這種危急情況下開槍,是綜合形勢做出的判斷。”圖為事發現場。
死者家屬當街喊冤。
目擊群眾寫的聯名信第一頁。新京報記者?蕭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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