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河內6月10日電越南河靜省法院10日開庭審判在今年5月14日該省騷亂中盜竊財產的兩名嫌犯。
據越南通訊社報道,兩名嫌犯黎仲秀和盧明仲都來自河靜省以北的義安省新奇縣,他們涉嫌在河靜永安經濟區騷亂中犯有盜竊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處黎仲秀有期徒刑30個月,盧明仲有期徒刑24個月。
共有31人涉嫌參與河靜省永安經濟區騷亂,被河靜省公安廳以“擾亂公共秩序”、“盜竊”和“毀壞財產”等罪名依法起訴和刑事拘留。10日是法院對這些涉案分子進行的首批審判。
報道說,目前河靜省有關機構正加緊對案件展開調查,將對犯罪嫌疑人依法嚴懲,以震懾和教育其他罪犯。
越南南部平陽省法院5月25日公開審理了兩名參與該省5月13日騷亂的犯罪嫌疑人,并分別判處兩人三年和一年有期徒刑。
5月中旬,數千越南不法分子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在越企業進行打砸搶燒,殘酷殺害4名并打傷300多名中國在越公民,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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