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日消息(海口晚報記者 林菲 通訊員 呂瑩玉)年輕男子為朋友報仇,竟然用西瓜刀砍傷“仇家”,近日,美蘭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李某文今年24歲,江西豐城人。2012年11月21日晚上9點,李某華(另案處理)與陳某某在海甸島福安東村一家茶店喝茶時,雙方因瑣事發生口角,陳某某打了李某華一巴掌,李某華懷恨在心,尋機報復。2012年11月24日晚,李某華吃飯時將自己被打的事告訴了兄弟李某文及李某(已判刑),三人商量如何“報仇”。當晚11點,李某華從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內拿了三把西瓜刀,分別交給李某文及李某,三人持刀來到福安東村一雜貨店,趁陳某某打麻將不備之時將他砍傷后逃離現場,并將西瓜刀扔掉。
2014年1月15日李某文在江西省南昌市火車站被公安民警抓獲。美蘭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李某文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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