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中招辦公布了今年全省各市縣中招方案。為了促進各地初中學校的均衡發展,鼓勵初中學生就近入學,今年我省各市縣重點中學均分配指標到校生到當地初中學校,其錄取分數線低于統招線。
萬寧:萬寧中學招指標到校生197人
今年北師大萬寧附中計劃招收高一新生18個班,共900人。其中:在提前批面向全省統招100人,在第二批面向萬寧市統招362人;招指標到校生273人,計劃招收特長生47人,計劃招收擇校生118人。
今年萬寧中學計劃招收高一新生13個班,共650人。在第二批計劃面向萬寧市統招565人(含全市統招生299人、指標到校生197人,體育、文藝特長生33人、本校教職工子女36人),計劃招收擇校生85人。
今年萬寧市重點中學將統招計劃指標的35%(不含擇校生)分配到當地初中學校。錄取的指標到校生必須是在學校初中階段讀滿3年,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的優秀應屆畢業生,體育成績、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以上(含C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依據全市中考錄取成績情況確定。分配到校指標時,按本學期初畢業生在校生的人數平均分配(除北師大萬寧附中、萬寧中學外),分配到校的指標不能用于招收擇校生。
分配到校招生指標錄取方法是:1、以錄取全市統招考生最低分數線下降10%分,按分配到校指標數以報考學校為單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2、在錄取過程中如有錄取空白的學校,照顧錄取1名該校等級分最高的考生;3、全市統一錄取分配到校指標的剩余指標。
白沙:白沙中學招指標到校生275人
今年白沙中學計劃招收普通高中新生18個班900人。其中公費生790人(含統招生440人、文體特長生20人、高中民族寄宿班50人、本校教職工子女生5人、指標到校生275人),自費生110人(其中外市縣22人)。
指標到校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統招生錄取之后進行,設立最低錄取分數線。若某初中學校已分配招生指標但沒有考生上線或上線考生不足,可以將剩余指標調整到其它初中學校(含白沙中學初中部)。
瓊中:可降60分錄取指標到校生
瓊中中學高一新生計劃招生1100名。其中統招生562名,特長生57名,本校教職工子女4名,指標到校生334名(分配到各鄉鎮學校、民族思源實驗學校和思源實驗學校就讀畢業的考生);擇校生143名(其中縣內擇校生115名,縣外擇校生28名)。
分配到各鄉鎮學校和民族思源實驗學校的指標到校生指標,在統招生的最低分數線劃定錄取后,再降低60分錄取指標到校生。若沒有完成錄取計劃指標,由當地中招辦負責收回,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統一分配錄取,沒有被錄取到考生的鄉鎮學校,則照顧錄取該學校2名考生,所錄取的2名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澄邁:以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為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線
澄邁縣重點中學將公費招生計劃35%的指標分配到全縣一般普通初中學校,指標到校生原則上不分配到市縣級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指標到校生招錄對象為填報了澄邁中學或思源高級中學志愿,在其初中畢業學校讀滿3年,并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澄邁縣級重點中學公費生錄取程序:第一、錄取全縣統招生;第二、錄取指標到校生;第三、錄取特長生、本校教職工子女和周邊村莊照顧生;第四、如分配給各校的指標到校生指標未能用完,其剩余的指標,全部回收,再按在庫志愿進行第二次全縣統一擇優錄取。
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方法:以全縣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為全縣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但薄弱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須達到50人)至少有1名考生被錄取。未完成錄取指標到校的學校指標,剩余指標部分作為全縣統一招生,按志愿從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依次錄取。
澄邁中學、澄邁思源高級中學錄取的考生,各學科考試(含體育科)成績均達到D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須在C等以上(含C等)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擇校生不受此限制)。
東方:各學科成績均達到D等及以上
東方市重點中學(東方中學、八所中學、鐵路中學)招高一新生的要求是,所錄取考生的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D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達到C等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擇校生不受此限限制)。
指標到校生錄取對象為填報本招生學校志愿,在該校初中階段讀滿三年,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的優秀應屆畢業生。錄取先錄取統招生,后錄取指標到校生。設立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高于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未完成招生指標的,由東方市中招辦負責調劑。
定安:指標到校名額不分配到重點中學初中部
定安中學指標到校生的錄取,是在正取生中(含定中教工子女、特長生指標)拿35%指標按各校報考人數分配到各中學。定安縣重點中學初中部不分配指標到校生指標。錄取時,對于在規定分數線內未完成任務的學校,將剩余指標回收,重點獎勵定安中學考生,此外還考慮均衡獎勵中考成績優異的學校(除民辦學校外)。
陵水:指標到校計劃占公費生比例不低于35%
為均衡發展陵水義務教育,陵水中學、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海南陵水分校實行部分公費生指標直接分配到本縣區域內初中學校的做法,指標到校計劃占本校公費生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35%。指標到校計劃原則上先不分配至縣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如縣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已執行了免試就近劃片入學規定,可根據劃片入學的學生占有比例,適當分配一定的指標到校計劃),招錄對象為填報了本招生學校志愿,在其初中畢業學校讀滿3年,并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此類學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統招生錄取之后進行,設立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此分數線不得高于本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若某初中學校已分配招生指標但沒有考生上線或上線考生不足,可以將剩余指標調整到其它初中學校(含縣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也可用于獎勵辦學進步顯著的初中學校,但要保證沒有考生上線的初中學校至少有1名考生被錄取。
樂東:指標分配以報考率為依據
為扶持薄弱學校,今年從樂東中學和黃流中學公費生計劃中,拿35%指標分配到全縣初中學校(先不分配至樂東中學和黃流中學初中)錄取。指標分配以報考率為依據,錄取辦法是,樂東中學和黃流中學公費生計劃錄取完成后,分別劃定漢族和少數民族考生分數線(原則上不得高于本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昌江:昌江中學招指標到校生320人
昌江中學今年計劃招收21個班,1050人,其中公費生913人(含本縣統招529人,指標到校生320人,特長生等53人,本校教工子女11人);自費生(擇校生)137人。昌江礦區中學計劃招收8個班,400人,其中公費生348人(含本縣統招204人,指標到校生122人,特長生等17人,本校教工子女5人),自費生(擇校生)52人。
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昌江中學、礦區中學部分公費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全縣各中學,指標到校生占公費生計劃的35%。根據各校考生的考試總等級分的高低依次擇優錄取。招錄對象為填報了招生學校志愿,在其初中畢業學校讀滿3年,并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按各校參加中招統考的報考率來分配)。此類學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統招生錄取工作之后,設立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高于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如某初中學校已分配招生指標但沒有考生上線或上線考生不足,可以將剩余指標調整到其它初中學校(含縣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也可用于獎勵辦學進步顯著的初中學校。但要保證沒有考生上線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須達到50人)至少有1名考生被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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