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16日向社會公布。央視報道稱,本次公車改革將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
公車咋改革
●取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
●行政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
●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涉及哪些人群
●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省區市廳局正職的主要負責人,縣市區鄉鎮(正職)主要負責人,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出發,鼓勵他們參加車改。確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實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實物保障的不能再領取補貼
●司勤人員。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確定留用人員;未聘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員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
補貼標準是多少
●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地方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
●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如何處置現有公務用車
●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統一規范處置
●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價作為處置基準價,采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中央國庫
●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對一時處置不掉的公車,采取設立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的方式,進行市場化運營
保留車輛如何管理
●嚴格核定車輛編制
●要嚴格執行公車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和節假日封存停駛等日常管理制度
●執法執勤用車要統一噴涂標識,嚴格限定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使用
如何確保公車改革成功
●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
●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
●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改革何時完成
●中央和國家機關力爭2014年底前完成
●地方黨政機關在2015年底前完成
●用兩到三年時間,完成包括事業單位、國企和國有金融企業改革
解讀
發放補貼是否比養車省錢?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16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車改革方案實施后,可望較為明顯地減少我國財政支出中的相關開支,明顯降低公車使用的行政成本。在賈康看來,公車改革在減少行政開支方面具有“N次減支”效應。最直接的就是減少了今后在車輛購置、運營方面的經費開支,包括與公車相關的司勤人員薪酬開支。“車改后我國財政支出中的公車支出,綜合考慮將有望縮減一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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