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臺風來時,我開的出租車被堵在路上泡在了水里,第二天送去維修,9天后才修好。但這期間,公司還是每天收我的份子錢。”近日,的哥李先生向記者反映,臺風應該屬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按規定可以免交份子錢。對此,出租車公司負責人稱“這是司機自己犯的低級錯誤”。海口交管處負責人稱,如果司機能夠證明因臺風導致堵車,可以免交承包費。
臺風致堵車,的士遭水浸
“上個月刮臺風時,我開著出租車被堵在了南大橋下。”的哥李先生告訴記者,當天他在城西一家加氣站排隊等著加氣,但后來風雨越來越大,加氣站也停止加氣了,他只好開著車前往國貿一個停車場。當他行駛至南大橋下時,由于道路積水,路上的車越堵越多,他進退兩難,只能眼睜睜看著積水漫上了車。
李先生說,他們公司很多出租車在臺風中因水浸受損,而公司指定只能在南沙路一家維修廠維修,“那個維修廠停電,來修理的車又非常多,很多零件需要去訂貨。”李先生說,等了9天,他的車才修好。
“修車期間仍要交份子錢”
讓李先生不滿的是,修車期間,公司仍然每天向他收取245元份子錢(承包費),他希望公司減免這筆費用,但公司不同意。李先生說,后來他向海口政府服務熱線反映了情況。“7月31日,市交通局給我回復說,根據有關規定,‘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車輛停運期間免交承包費。’但公司方面一直沒有回應,也沒有給我們退那幾天的份子錢。”
公司:不算不可抗拒原因
李先生所在的昌導出租車公司運營部呂經理表示,“刮臺風時不能走容易堵車、積水的路,對一個有營運資格的司機來說是常識。”呂經理認為,堵在路上被水泡不應算是不可抗拒原因,“這是司機自己犯的低級錯誤,要是車停在停車場還被東西砸了,才算是不可抗拒原因。”
交管處:司機需拿出證據
海口市交管處公交科吳科長告訴記者,臺風當天,多家媒體都在滾動提醒哪些路段堵車、積水,“出租車司機對路段應該有個人的一些判斷,在有提示的情況下堵車被淹,不光是因為臺風原因,個人應該負很大的責任。”吳科長說,“如果真是因為臺風堵車,李先生需要拿出證據,或者找到第三方來證明。”
對此,鐘敏律師表示,出租車臺風天堵在路上應該算是一種不可抗拒原因,“因為這個堵塞不同于高峰期的堵塞,它是因為臺風造成的。”對于交管部門要求市民提供證據,鐘律師表示,市民可以提供現場照片,也可以調取相關路段的監控視頻,“但這需要征得交警部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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