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19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敬儒)18日,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2014年海口市城鎮居民醫保費從8月16日開始征繳。即日起,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可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咨詢、登記并繳費。
新生兒戶籍不在海口也可參保
記者了解到,今年海口市全市城鎮居民醫保費征繳目標任務為:確保全市參保率不低于95%,全市完成參保人數50萬人。今年海口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群由“四類”變為了“七類”,新生兒戶籍不在海口,滿足一定條件也可以“落地參保”。具體參保范圍為:海口市非農業戶籍的未成年居民;海口市非農業戶籍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成年居民;海口市轄區在校(園)在冊的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大學生、中專生、技校生、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含非海口市戶籍人員);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含非海口市戶籍人員);海口市戶籍的新生兒;非海口市戶籍新生兒,新生兒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參加海口市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的;非海口市戶籍新生兒,新生兒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參加我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正常享受醫保待遇并且居住在海口市的。
今年居民醫保費的繳費和信息錄入時間為,2014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其中8月16日至11月15日為集中繳費時間,11月16日至12月31日為信息錄入時間。
明年起一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達90%
參保城鎮居民醫保一個年度內住院(含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三級醫院:350元。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優撫對象不設起付線。
得了重病,統籌基金年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報銷比例方面,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統一為:一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個人負擔比例分別是90%和10%;二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個人負擔比例分別是75%和25%;三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個人負擔比例分別是和35%。
新生兒出生4個月內辦參保 出生以來費用可報銷
值得提醒的是,從2014年1月1日起,我省的城鎮居民醫保“母嬰捆綁”政策已經取消,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政策。今年出生“寶寶”,須在出生后4個月內辦理參保,出生以來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在規定范圍內報銷。據了解,城鎮居民醫保在戶籍地參保繳費,新生兒剛出生是沒有戶口的,這4個月就是給家長預留為孩子辦理戶口登記的時間。假如孩子出生4個月以后才到社保局辦理登記,那就要從參保的下一個月起才能享受待遇,待遇享受期限為參保下個月起至出生當年年末。新生兒登記繳費在海口四個區的社保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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