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對于家庭來說,是一個安全溫暖的港灣。為索要房產居住權,北京一名6歲男童起訴父親、爺爺、奶奶,近日,通州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小樂的起訴理由正當予以支持,并判定涉案房產歸小樂居住、使用。眾人不禁感嘆,都是房子惹得禍??!
父母離婚兒子告父親索要房產
2013年7月,經通州區人民法院調解,孫女士與王先生達成離婚調解協議,同時約定6歲的小樂由孫女士撫養。僅僅3個月后,王先生和他的父母卻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孫女士作為小樂的法定代理人向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將小樂的父親、爺爺、奶奶一并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位于通州區某小區的兩套房屋歸小樂居住、使用。
對于兒子的起訴,王先生一方都認為在拆遷過程中,孫女士曾明確表示放棄購買安置房屋,安置房屋最終是由王先生的父母購買并交納的購房款,因此,涉案的兩套安置房是王先生父母的財產。小樂尚年幼,孫女士的目的只是借用兒子之名起訴,真實目的是想自己侵吞房產,最終將房產變賣或挪作他用。近日,通州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小樂的起訴理由正當予以支持,并判定涉案房產歸小樂居住、使用。
為爭房產讓親人對簿公堂
眾人不禁感嘆都是房子惹得禍啊,其實因房讓親人反目成仇還不止王先生一家,細數因房產糾紛發生的案件,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2012年據重慶晨報報道,小凌11歲的時候,父母協議離婚了,把數百萬的財產給了他,然而到他14歲的時候,3年后,父親反悔了,把14歲的小凌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對兒子的贈與。于是,年幼的孩子成了被告。法院認為,在雙方婚姻關系事實上因離婚協議得以解除的情況下,贈與財產的目的已經實現,最終駁回小凌父親的訴訟請求。
2012年據大河報報道,夫妻協議離婚時約定:共同的房產歸兒子所有,在兒子結婚時交給其所用。不料幾年后,26歲的兒子準備結婚時,父親卻拒絕將房產過戶給兒子,一氣之下兒子將父親告上法庭。最終,三門峽市中級法院審結了這起所有權確認糾紛,判令爭議房屋歸兒子所有,父親和母親協助兒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2013年據市場星報報道,長豐崗集鎮人宋老(化名),幾十年辛苦,為三兒一女積累了不少財富。子女們各自事業有成,宋老手中有近十處房產。不過,自宋老的老宅要拆遷開始,大兒子與小兒子就鬧得不可開交,宋老夾在中間左右為難。最終,歷經5年的訴訟,讓原本的一家人成了陌路。
原標題:都是房子惹的禍北京六歲男童起訴父親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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