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與“情敵”斗毆的案發(fā)地
原標題:愛上同一女孩14歲少年與情敵“決斗”致對方死亡摘要:為了能獲得站在“女神”身邊的資格,年僅14歲的紹興男孩阿濤(化名)不惜與比自己大10歲的“情敵”發(fā)起“決斗”,最終致對方重傷死亡。目前,阿濤已被紹興柯城警方抓獲并刑拘。
浙江在線紹興8月29日訊 為了能獲得站在“女神”身邊的資格,年僅14歲的紹興男孩阿濤(化名)不惜與比自己大10歲的“情敵”發(fā)起“決斗”,最終致對方重傷死亡。目前,阿濤已被紹興柯城警方抓獲并刑拘。
少年斗毆致人死亡
8月27日晚上9點左右,一名少年走進柯橋王壇鎮(zhèn)衛(wèi)生院,要求醫(yī)生幫忙處理受傷的左手。
負責接診的童醫(yī)生發(fā)現,少年左手虎口有一處很深的傷口,鮮血直流,便詢問男孩為何會受傷。
“他告訴我手是被刀弄傷的。”事后,童醫(yī)生回憶稱,少年約1米6的身高,染著一頭黃發(fā),就醫(yī)時身上有不少血跡。得知對方是被刀具所傷,童醫(yī)生隱隱覺得事有蹊蹺。于是,他幫少年進行包扎后報了警。
柯橋警方隨后趕到衛(wèi)生院,帶走了少年。經初步審問,少年叫阿濤,今年14周歲,是紹興嵊州人。他交代,剛才和人發(fā)生過打斗,手上的傷是在那時不小心弄到的。
根據阿濤供認的打架地點,當晚10點多,民警在王壇鎮(zhèn)坎上村一處山坳中發(fā)現了滿身是血的張某,也就是與阿濤打斗的當事人。送醫(yī)后,張某經搶救無效身亡。
有知情村民透露,張某今年24歲,是柯橋區(qū)王壇鎮(zhèn)肇湖村人,父母離異。
少年為愛山中“決斗”
據張家人稱,前段時間,張某喜歡上王壇鎮(zhèn)嶺下村一個15歲的女孩。但鎮(zhèn)上一燒烤攤主的兒子,也就是阿濤也對這個女孩愛慕已久。
為了爭奪成為女孩男友的資格,阿濤和張某決定“像個男人一樣”,以“決斗”一戰(zhàn)高下。當時阿濤持刀上陣,趁張某不備,一刀捅去,造成對方重傷倒地。取得“勝利”后,阿濤馬上到當地衛(wèi)生所包扎,年輕的他怎么也沒想到,自己的這一刀,竟斷送了張某同樣年輕的生命。
8月28日下午,紹興柯橋區(qū)公安局發(fā)布官方信息稱,這是一起因瑣事引起的故意傷害并致人死亡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
未成年人因“愛”沖動犯罪頻發(fā)
俗話說,人不輕狂枉少年,但青春期的沖動一旦脫軌,帶來的很可能是一生的傷痛。浙江在線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未成年人因沖動直接或間接犯罪的案件不在少數。
2010年11月6日21點30分,臺州溫嶺橫峰街道學前路18號發(fā)生一起持刀砍殺事件,導致一死一傷,涉事雙方均為未滿16周歲的少年,起因也是追求女孩。
2014年3月4日,山東青島兩名十六七歲的中學男生為爭奪一女孩,各自約上同伴“武斗”,后被當地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判罰最高一年零八個月的有期徒刑。
2014年7月,廣東梅州豐順縣18歲的彭某和15歲的朱某應各自女友的“要求”,以打架比試誰更威猛,導致彭某被群毆致傷。
此前,浙江省未管所教育改造科心理健康指導中心的心理咨詢師蔣小霞在接受浙江在線記者采訪時表示,家庭變故,比如父母離婚,家長疏于對孩子管教,或部分父母對孩子管教過嚴,都有可能使孩子產生對抗心理,容易走入歧途。
她呼吁家庭與社會應對未成年人的成長給予更多的關愛,培養(yǎng)他們健康樂觀的生活及處事態(tài)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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