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遇交警想跑反被抓。
海口網9月4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趙莎攝影報道)2日晚,市交警支隊聯合警備區共55名警力在全市范圍內查處酒駕等違法行為,當晚共查處飲酒駕駛6起、醉酒駕駛2起。
大學老師酒駕以為沒事
當晚8時許,市交警支隊美蘭大隊執勤民警在白龍北路與板橋路交叉口附近設卡,對可疑車輛逐一檢查。8時35分,一名男子駕駛一輛別克小轎車從板橋路緩緩駛出,隨即被民警攔下檢查,一打開車窗,一股濃重的酒味撲面而來,民警立即要求男子熄火停車并接受吹氣式酒精檢測。最終,經檢測,該男子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屬飲酒駕駛。
該男子稱,自己是海南某高校的老師,當晚為外地來的朋友接風,從機場出來就直奔板橋路吃飯,只喝了一瓶啤酒。“我知道酒后不能駕車,平時也都是嚴格要求自己,可這次就喝了一點點,以為沒事,就抱著僥幸心理上路了。”據執勤交警介紹,該男子除飲酒駕駛外,且未攜帶駕駛證上路,交警將按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男子酒駕遇交警想跑被抓
當晚9時許,在距離設卡點約100米之外的板橋路路口,一輛東風日產小轎車轉彎后停在原地一動不動,交警立即上前檢查,沒想到該車駕駛人突然打開車門想跑,被及時趕到的交警控制住。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時,該男子始終不配合,最終在交警的督促下,測出該男子酒精含量為36mg/100ml,屬飲酒駕駛。
“朋友過生日,高興就喝了點啤酒。”該駕駛人稱,開車時遠遠看到交警,害怕之下就停下來觀察,沒想到還是被抓了。
交警部門表示,根據《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處理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并且在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同時提醒廣大駕駛人,不要心存僥幸心理,切勿酒后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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