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警察被施壓修改筆錄
王勝利團伙被警方鎖定,源于其2012年12月7日的一起盜竊。這天夜里,王勝利和團伙成員進入正陽縣南環路信用聯社院內武蘭喜住宅偷竊。武蘭喜是正陽農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武家失竊1萬余元,被盜次日報警,正陽縣公安局立案偵查。當年12月30日凌晨4時許,王勝利等4人在京珠高速遂平縣出站口抓獲,另一同伙兩月后落網。
正陽縣公安局當時辦理此案的分別是刑警隊大隊長朱玉東、刑警一中隊隊長孫輝等4人。
據媒體報道,案犯擒獲,當參與審訊的警察得知縣委書記趙興華也被盜巨款后,當地警方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和趙取得聯系。然而,趙興華說,他被盜沒那么多,就幾千元錢而已。得到領導“暗示”后,辦案警察迅速修改了筆錄,趙興華直接簽字,原本100多萬的被盜數額,修改成6040元。
9月8日,河南紀檢系統一名干部說,辦案警察并非是得到公安局領導“暗示”后修改筆錄,趙興華至少給公安施加過3次壓力。
該干部透露,趙興華之所以能拿住負責此案的朱玉東的軟肋,據趙興華被雙規后交代,早在2009年1月,在原正陽縣公安局長姚華銀的幫助下,時任正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的朱玉東被調整為真陽派出所所長。隨后,姚華銀收受了朱玉東所送的人民幣100000元。為了以后繼續得到提拔照顧,朱玉東2009年中秋節、2010年春節前分別送給姚華銀人民幣5000元、10000元,姚華銀均收受。朱玉東得知趙興華知道此事,只得去修改筆錄。
昨日,一名知情人透露,朱玉東和辦案警察受到趙興華壓力后,找到了王勝利并告訴他,筆錄上寫的盜竊金額小,到時候被判刑就少。王勝利當即明白。
該名知情人見到過修改后的筆錄,“在這份新的筆錄上,趙新華的被盜金額變成了6040元,筆錄上有王勝利的簽字及手印。”
部分贓物或被警察瓜分
據公開報道,王勝利團伙被抓獲的2012年12月30日凌晨,由于剛在南陽市唐河縣實施過盜竊,車上有數十萬元的現金,以及6塊金條和40塊玉石等大量贓物。
但王勝利在看守所曾對同監舍的獄友提到,最初他向警方供訴時提到偷竊過玉石,但修改后的筆錄,沒有了玉石;且修改后的筆錄涉及的金條較小,而他們偷的較大。
一名知情人士也稱,王勝利曾說,新修改的筆錄上,自己偷的較大的金條,被改成小的,“他懷疑警察把原本的金條賣掉,換成了小的充數,玉石也被辦案人員瓜分?!?/p>
該知情人士分析,辦案民警之所以將大金條換成小金條,玉石等物也不翼而飛,一來是,修改后的筆錄涉案金額較小,與起獲的贓物對不上。再者,辦案人員可能也捏準了官員的心理,料定失竊官員不敢來認領失物,“可以肯定的是,趙興華被盜的100余萬元財物沒有歸還他本人,可能被辦案人員瓜分了?!?/p>
今年,修改筆錄的事情暴露后,有媒體報道,朱玉東和孫輝因徇私枉法罪和濫用職權兩項罪名被刑事拘留,另外兩名民警暫返回刑警隊工作,等待進一步處理。
“有消息說,暫返回刑警隊工作的兩人,是因為被分的贓款沒拿走,存在原刑警隊內勤,所以被放了。”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9月9日,新京報記者向孫輝家屬求證,但家屬拒絕了采訪。
“如果不是趙興華被雙規,這件盜竊案可能就這么過去了?!?月5日,駐馬店市一名在法院工作的人士稱。
2013年8月,正陽縣公安局對王勝利團伙的盜竊事實尚在調查中,正陽縣縣委書記趙興華突然因經濟問題被上級紀委帶走調查。
據媒體報道,在接受紀委調查期間,趙興華供述其在住所內的100多萬元現金被小偷偷走。當紀委工作人員到正陽縣公安局查閱案卷時卻發現,王勝利等犯罪嫌疑人的筆錄上,關于趙興華被盜竊的金額只有6040元。
但直到今年3月底,王勝利團伙盜竊案在正陽縣人民法院開庭,正陽縣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上,涉及盜竊趙興華的金額,仍是按照修改過的筆錄起訴:6040元。
9月5日,駐馬店法院系統一名負責人稱,警方和檢察院調查了一年多,依然沒有對“6040元”進行更正,“這樣的庭審公正度值得探討?!?/p>
據了解,今年4月,駐馬店市紀委、駐馬店市檢察院等多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始重新調查王勝利團伙盜竊案。
知情人稱,負責此案的警察朱玉東和孫輝隨后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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