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聯合調查組得出結論,產婦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事件不構成醫療事故。事件中醫方與患者家屬信息溝通不夠充分有效,引起患者家屬不滿和質疑。
湖南湘潭市“8·10”產婦死亡事件聯合調查組11日晚通報,經湘潭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鑒定組依法依程序鑒定,湘潭縣婦幼保健院“8·10”產婦死亡事件調查結論為產婦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事件不構成醫療事故。同時調查組也指出,事件中醫方與患者家屬信息溝通不夠充分有效,引起患者家屬不滿和質疑。
聯合調查組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專家鑒定組根據患者的孕產史、臨床表現及相關檢查結果,認為醫方對產婦入院診斷和分娩方式選擇正確。在整個搶救過程中,湘潭市和湘潭縣衛生部門和院方竭盡全力對產婦進行了搶救。為搶救產婦生命,湘潭市衛生局和湘潭縣衛生局、縣婦幼保健院及時啟動危重孕產婦急救綠色通道,組織市級專家和醫院工作人員搶救產婦生命,整個搶救過程持續9個小時。在產婦三次出現心跳驟停的危急情況下,現場醫務人員始終在積極搶救。
聯合調查組的工作人員說,事件發生后,湘潭縣衛生局委托湘潭市醫學會對產婦死亡事件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根據醫患雙方提供的材料和廣東省中山大學法醫學鑒定中心的組織病理學檢驗報告書以及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尸體檢驗鑒定書,湘潭市醫學會專家鑒定組合議認為醫方羊水栓塞診斷成立,對羊水栓塞的處置措施符合醫療處理原則,患者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死亡是其疾病本身發展的不良轉歸,與醫方的醫療行為無因果關系。
聯合調查組在認真分析“8·10”事件的應對、處置過程后認為,醫方與產婦家屬信息溝通不夠。產婦搶救過程中,醫方雖然多次與家屬談話,也進行了病危告知,但溝通不夠充分、有效,對“羊水栓塞”病情兇險性和病程發展趨勢向產婦家屬解釋不充分,沒有讓產婦家屬有足夠的心理準備。產婦死亡后,院方沒有及時、直接告知家屬產婦死亡信息,引起產婦家屬不滿和質疑。
目前,湘潭縣有關部門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果,正依法依規做好“8·10”事件善后處置各項工作。
事實+
誰都需要為“產婦之死”負責
聯合調查組認為,矛盾的起因在于醫方與產婦家屬信息溝通不夠。事實上,近年來導致醫患關系緊張的事件層出不窮,許多醫生都曾表示對醫患關系非常“絕望”,在這種情況下,面對這種兇險的搶救情況,醫護人員害怕與家屬溝通已經是個普遍現象。
對于患者和家屬而言,由于絕大多數人還抱著“醫生就應該把人治好”這種觀念,一旦遭遇慘痛的結局,對醫生的態度轉為極度不信任乃至仇恨,成了一種普遍現象。但“家屬都是不講道理的醫鬧”,同樣也成了部分醫療工作者和精英人士的思維定勢。在這個過程中,媒體失衡的報道起到了推波助瀾的反面作用。
更值得憂慮的是,一旦出現醫療方面的糾紛,互相指責已經成為了一種全民思維定勢——我們可以看到,絕大多數網友,在看到這一新聞、看到產婦死在手術臺而醫護人員都“失蹤”的時候,都下意識地開始譴責醫院草菅人命,而不去考慮孕婦是否真的遭遇的了很兇險的狀況,不去考慮醫院搶救“羊水栓塞”是否已經盡了全力,不去考慮是否家屬過激才導致醫生逃走。
“產婦之死”只是一個意外的悲劇,但這起悲劇卻又毫無疑問地給已經非常緊張的醫患關系添了一把火,沒有人能從中得到好處,因此,誰都應該為“產婦之死”負起責任。(綜合騰訊今日話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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