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周以來,海口市各主要道路兩側路燈燈柱陸續掛滿燈籠、國旗、地產公司廣告,營造國慶氛圍。但不斷有市民投訴,商業廣告與國旗一同懸掛在同根燈柱上,涉嫌違反《國旗法》。近日,海口市市政管理局要求相關單位進行整改。9月30日,海口全城主要道路緊急更換、拆除涉國旗違法廣告。
據了解,涉事地產公司包括佳元地產、盛達地產等多家海南房地產企業,近一周來,涉事地產公司在海口市各主要街道兩旁燈柱懸掛的廣告與國旗一同懸掛,而這些廣告內容中,企業商業內容和國慶公益內容參半。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局長龍舒華介紹,該局已發現這一情況,并于9月28日要求整改。
9月30日,記者在海口街頭看到,眾多工作人員正一刻不停,甚至放棄午飯時間,在街頭更換、拆除涉事廣告。在海秀東路,兩名自稱是佳元地產公司的工作人員正將整條道路與國旗一同懸掛的廣告用另一面國旗蓋住,而與燈籠一同懸掛的廣告并未進行更換。在白龍南路,原本整條道路兩側路燈燈柱都已懸掛有國旗、燈籠和地產公司商業廣告,目前不但廣告被全部拆除,國旗和燈籠也一同被拆,該路也成為海口目前少有體現不出國慶氛圍的道路。
龍舒華稱,海口市市政管理局于9月22日晚接到上級通知在海口街頭營造國慶氛圍,9月23日開始部署實施,并由企業參與,由企業出資金給廣告公司,用于購買、制作懸掛在燈柱上的燈籠、國旗、廣告等設施。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對廣告內容定了標準和格式,但現在看來有些內容還是不合適,該局下屬單位正在組織整改。整個制作過程,都是由企業委托廣告公司制作,該局沒有對此進行收費。
新聞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相關法規
第七條: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各級國家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企業事業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城鎮居民院(樓)以及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有條件的可以升掛國旗。
第十二條:依照本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升掛國旗的,應當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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