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被抓獲。本版圖片由警方提供。
10月3日,揚州8歲女童王彥雯跟奶奶到泰州姜堰華港鎮吃喜酒時失蹤遇害(詳見昨天本報A7版)。7日,泰州警方發布通告,懸賞5萬緝兇。同日,警方再次發布協查通報,明確嫌犯具體身份信息。昨天中午11點多,今年56歲的嫌犯王冶在泰州姜堰一農田簡易工棚前放鞭炮、縱火時被人發現,后被警方抓獲。據悉,第一時間舉報王冶、幫助警方明確其身份的可能是其父親。王冶的作案動機等疑問,仍有待警方進一步審訊解開謎底。
事件回顧
失蹤女童尸體3天后被發現
“哪個好心人幫我找找我家女兒,讓我做什么都可以,要我的命也行,求求大家了,我一定報答您一輩子。”10月6日上午,微博上的“尋人啟事”,引起各方關注。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轉發并評論“已部署調查”。不少明星大V,如@舒淇、@葉匡政、@向太Tiffany陳嵐等人轉發了此微博。
據了解,失蹤女童名叫王彥雯,2007年生,是揚州市江都區小紀人,在江都實驗小學讀一年級。失蹤時頭扎兩個小辮子,身穿灰色圓點裙子。事發時,王彥雯是跟奶奶一起到親戚家參加婚禮的。事發后,在西安打工的父母得知女兒“失聯”后,連夜從西安趕回揚州。在多方尋找無果后,王彥雯的父母委托朋友在網上發布尋人啟事,王彥雯父母尋女心切,表示如果有提供重要線索者,最高20萬現金重謝。
10月6日下午6點左右,經泰州警方多方尋找,最終在泰州姜堰區華港鎮港口大河邊的蘆葦蕩里發現了王彥雯的尸體。
案件偵破
100多名民警連續作戰,5天破案
警方接到報警后,成立專案組,抽調100多名警察展開偵破。10月8日上午11時50分許,警方準確鎖定并將潛逃至姜堰區橋頭鎮的犯罪嫌疑人王冶抓獲歸案。
根據泰州市公安局提供的信息,10月3日,女童隨家人到泰州市姜堰區華港鎮親戚家參加婚禮。56歲的王某看到女童與一群孩子在一旁玩耍,臨時起意冒充女童父母的熟人,趁喜宴混亂騎電動車將女童哄騙帶走,在實施侵害后棄尸華港鎮一河邊。6日傍晚,警方發現女童遺體。
“此類案件在當地屬偶發事件。”泰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犯罪嫌疑人利用未成年人的年少無知和防備性不強的特點,實施哄騙和侵害,加上現場場面混亂,孩子監護人毫無防備,容易發生類似事件。
據警方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記錄,也沒有精神問題,更多是一種臨時起意,防范確實有一定難度。
據新華社
破案細節
誰認出了嫌犯
據稱舉報嫌犯第一人是其父親 但警方并未確認這一說法
早在7日,警方就掌握了嫌犯王冶的詳細信息,并發布協查通告。據知情人介紹,率先舉報王冶的是其父親,老人通過警方懸賞通告所提供的視頻截圖認出了兒子王冶,并向警方提供這一關鍵信息。
在警方偵破該案全過程的系列照片中,記者也注意到有一位滿頭銀發、與王冶長相相似的長者多次與泰州姜堰兩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坐在一起。不過警方對于知情人上述說法未予確認。
嫌犯在哪落網
另一個鄉鎮的農田工棚里 7日晚,他就睡在里邊
抓獲嫌犯王冶的現場位于泰州姜堰橋頭鎮楊院村的一塊農田,農田中間有一座簡易工棚,該工棚為當地村民看護農田所建。
記者看到,這座工棚呈梯形,由磚塊簡單壘成,門已破爛不堪,很顯然該工棚已經棄用很長時間。
據介紹,7日晚,王冶就是睡在該工棚內的。此前他是否也躲在這里不得而知。
他怎么被抓的
他放鞭炮縱火,村民報警 民警到場他沒反抗
據警方透露,昨天中午11點多,當地村民看見有男子在工棚前放鞭炮,并縱火點燃了工棚附近的柴草。感覺奇怪的當地村民便報了警。當地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對照協查通報,民警發現縱火男子就是殺害女童的嫌犯王冶。
在抓捕過程中,王冶并沒有反抗。“你叫什么名字?”面對民警的詢問,王冶如實說出了自己的名字。
通過警方提供的照片,記者發現,與其他逃亡嫌犯不同的是,王冶頭發锃亮,一絲不亂地往腦后反梳,雙手被民警控制后也顯得很淡定。
是熟人仇殺?
警方認為案發系“臨時起意” 嫌犯單身,并不認識受害人一家
那么王冶的殺人動機是什么?揚子晚報記者此前采訪中,案發前和王彥雯一起玩耍的一名小男孩稱,王冶曾喊過女孩名字。由此推測,王冶可能認識女孩,疑為熟人作案。昨天也有消息稱,王冶之所以對女童王彥雯下毒手,是因為其與王彥雯的父親有矛盾。
但該消息隨后被泰州警方證實為虛假信息,王冶與王彥雯一家并不認識,其加害王彥雯是“臨時起意”。
而據知情人透露,今年56歲的王冶有過婚史,但目前單身。
未解之謎
被抓前這幾天他都去了哪里?
在工棚前放鞭炮縱火這等奇怪的行為又如何解釋?
……
幾個令人費解的疑問有待解開。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相關鏈接:
揚州7歲失蹤女童被害續:嫌犯已被抓獲(圖)
揚州參加親戚婚禮失蹤女童遇害 嫌犯照片曝光
2歲女童乘坐地鐵時被窗外恐怖電影海報嚇哭(圖)
?
嫌犯王冶
嫌犯就是在這座簡易工棚附近被抓獲的。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