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0月9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王媛)9日,海口市十五屆第3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海口市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我市自來水價格進行微調,每噸調高0.2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用水支出1.1元。《方案》獲批后將于明年初實施。
我市水價八年未調
2011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規定“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充分發揮水價的調節作用,合理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穩步推行階梯式水價制度”,國家相關部委明確要求各地方加快推進水價改革,完善水價機制,2015年底前完成推行階梯水價。
據了解,海口市現行水價仍是八年前的價格,隨著海口市城區部分管網使用年限久、老化嚴重,同時電費、凈水原材料、人工成本等城市安全供水生產成本持續上漲,現行水價與供水成本倒掛,嚴重影響供水企業正常運營。
按照國家水資源價格改革要求,我市自2012年啟動自來水價格調整工作,歷經2年多時間,期間多次召開價格聽證會、價格征求意見會,經市長常務會議和多次市長專題會議審核,充分考慮普通居民、困難群體和工業企業等各方面的負擔。
調價后不影響居民生活標準
此次調價,80%以上居民的生活用水在第一階梯水量內,調價后平均每人每月增加用水支出1.1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59%,遠低于國內有關研究機構認為的水費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2.5%會影響居民生活的標準。調價后居民生活用水在全國省會城市排名第21位,在全省排名第3位。低保戶家庭生活用水價格由1.3元/噸降低為1元/噸,降低幅度為23.1%,減輕困難群眾生活用水負擔。
工業用水價格將分兩步調整到位,第一步:自本次水價調整實施之日起,執行上調幅度50%,即每噸上調0.8元,調整為每噸2.4元,在全國省會城市排名第22位;第二步:余下部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到位,在全國省會城市排名第16位。將飲料、酒廠、制冷業等原特種用水調整為非居民生活用水類;將住宅小區綠化用水調整為居民生活用水類,充分體現對產業的扶持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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