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里查不到這家廣告公司申報、審批圍擋廣告的記錄。”昨日上午,海口市政府服務中心“市政市容”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在進行多次查詢后說,海秀快速路圍擋廣告,并沒有按照《海口市城市戶外設置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程序申請報批。昨日上午,一名自稱“××集團”工作人員的男子竟打電話威脅記者。
商戶:貼張指路標志也要收費,太不講理了
前日,在海口市海秀中路123號臨街鋪面做生意的10余家商戶向本報反映,由于海秀快速路修建及海秀路道路改造,臨街人行道路面被挖,并用2米高的圍擋進行隔離,對市民出行及商家經營造成諸多不便。商戶稱,該路段設置圍擋后,有人挨家挨戶勸說臨街商戶付費在項目圍擋上做廣告,遭到商家的反對和質疑,稱有人借修路之機斂財。本報昨日關于此事的報道引起廣泛關注。
昨日上午,記者前往海秀中路123號路段回訪,附近居民得知記者采訪,圍上來大倒苦水。“我們都看了你們今天的報道,人行道挖得坑坑洼洼,路燈也切斷了電源,圍擋都圍上一個多月了,怎么就沒見有人來施工呢?”家住附近寶迪花苑小區的一住戶說,因為有兩道圍擋,行人、電動車和機動車都擠在一條狹窄的車道上,存在安全隱患。臨街商戶和附近住戶對于有人利用圍擋有償做廣告表示反對。一陳姓商戶稱,“圍擋擋住了我們的店鋪,我們貼張指路標志也要收費,太不講理了。”
部門:查不到圍擋廣告申報審批信息
昨日上午,記者就圍擋商業廣告一事向海口市城管部門及海口市市政市容委服務窗口了解相關情況。記者得到的答復是,城市戶外設置物(張貼戶外廣告)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本報昨日報道中提及的廣告公司并未向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申報、審批。
在街頭圍擋上設置戶外廣告,是否需要通過有關部門審批呢?昨日上午,海口市城管部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按照我國《廣告法》及《海口市城市戶外設置物管理辦法》等規定,商家投放戶外廣告,需要向有關部門申報,經過嚴格審查批準后,才能投放戶外廣告。“海秀快速路屬于海口市的重點工程項目,由于它的特殊性,有關部門對于圍擋商業廣告管理存在一定的難度。”該負責人表示,不管是哪一種戶外廣告,都應該按照正常的審批程序,否則都是違法違規商業廣告。
昨日上午,記者前往海口市政府服務中心第二受理大廳“市政市容”服務窗口采訪,該窗口專門受理申報戶外廣告等業務。記者說明情況,得到了工作人員的熱情幫助。經工作人員在系統上多次查詢,并沒有查到該廣告公司對圍擋商業廣告的申報記錄。而在此前,記者致電該廣告公司相關人員,其表示“一切申報手續由廣告公司完成,做廣告的客戶只要提供廣告內容及交納相關費用就可以了”。
“我們這個系統可以查找近幾年來的申報記錄,2010年以后的都可以查找得到。”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過反復查找,但查找不到該廣告公司的戶外廣告申報和審批信息。
昨日下午,記者與海口市工商部門相關人員取得聯系,其告訴記者,市政市容委審查批準后將發放相關的戶外廣告許可證,“我們主要是審查廣告內容是否合法。”
一相關人員竟在電話中威脅記者
昨日上午,一名自稱是“某某集團”工作人員的男子在與記者通話時竟威脅記者。
“我今天看了你們報紙寫了這個東西,我是某某集團的,我們是投資方,你怎么瞎報道呢?”該男子說,“這條路是我們公司投資修建的,你知道嗎?”記者向其表示,就算是投資方,在圍擋上投放商業廣告也要按照正常程序辦理。該男子突然抬高了音量,稱是該公司授權其旗下廣告公司對在項目圍擋上投放廣告商戶進行收費的,且再次稱“你知道(海秀快速路)是我們公司投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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