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達球犯受賄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今天,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李達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2003-2013年,李達球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109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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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政協副主席李達球涉嚴重違紀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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