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日前公布強化對參與行政審批服務中介機構的“監管清單”———《海口市參與行政審批服務中介事項目錄》。這是繼?“全面清理中介機構”、“清理規范中介收費”、“出臺中介機構監管暫行辦法”等之后,我市重拳出擊行政審批“中梗塞”,強化對參與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監管的又一大舉措。(詳見《海口晚報》10月12日一版)
我市一直致力于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創新,從中尋求發展動力和改革效益。這次公布的中介事項目錄,共有43項,涉及180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覆蓋范圍相當廣泛,是我市強化對參與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監管的有力舉措,將有效避免前幾輪的行政審批承諾被中介機構“截留”,讓“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廣大投資者及市民。
行政審批“瘦身”了,中介服務卻在拖后腿。近年來,我市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審批事項、流程、時限已大為縮減。然而,這些改革成果卻往往被一些中介機構“截留”。在行政審批過程中,中介服務仍存在著部門利益阻礙和監督機制不健全等諸多方面問題,收費標準不統一、缺乏制度化管理、服務質量和效率不高、服務期限過長,等等,嚴重制約了政務服務的提速提效。
此次審批改革的落腳點是探索監管清單制度,做到“目錄之外無審批”。在全面清理中介機構、清理規范中介收費、出臺中介機構監管暫行辦法等舉措的基礎上,《目錄》的推出可謂水到渠成。它規定,凡參與行政審批需要提供中介服務的,都必須列入目錄;目錄中沒有列入的事項,一律不準提供中介服務。這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一些中介機構的不法行為,更重要的是,合理設置中介項目,切實規范中介服務,構建了充分市場化的運行和監管機制。
這項改革舉措也將直接催生規范的中介服務。筆者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參與行政審批服務的中介機構應當做到以下三點:一是承諾服務時間。要按照不同中介服務項目制訂服務承諾時間,高效開展服務。二是規范收費標準。結合我市實際,明確收費標準,杜絕任意抬高收費等現象。三是制訂服務標準。實行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并實行定期考核,倒逼中介機構提高服務效率、改進服務質量。
搞活體制機制,才能產生巨大的市場能量。我市的一系列舉措,矛頭瞄準了中介機構,這必將進一步規范中介市場,完善競爭機制,使得“改革紅利”充分釋放出來。??
?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