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發現花錢買來的媳婦有病,醫治很久未好轉,欲再次轉賣。小妹夫妻把嫂子轉賣工友,獲報酬2000元,被判拐賣婦女罪。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此案。
方某(已另案處理)2013年花錢從廣東買來一名姓薛的女子做老婆,買回來以后發現薛某神志不清。方某想花那么多錢好不容易娶到老婆,不能眼看她生病不管,于是就帶她到醫院治療。然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仍不見好,就想把她再次轉賣。
2013年12月26日晚,方某打電話給在廣東恩平打工的妹妹方某花,想請她幫其尋找買家。次日,方某花將哥哥準備販賣薛某的事告知了一起工作且為單身的工友鄧某。鄧某表示愿出1.5萬元買來做老婆。
2014年1月3日,方某將薛某從云南帶至廣東,妹妹方某花及其丈夫黃某將薛某接至家中。當天下午,根據鄧某的指示,夫妻二人租了一輛白色面包車將薛某帶到了恩平市某市場。鄧某當場將1.5萬元給了方某花夫妻。事后兩人將錢交給了哥哥方某,方某從中拿出2000元作給他們的報酬。
2014年1月6日,鄧某報警稱其向工友方某花夫婦買了一名婦女做老婆,之后發現這名婦女頭腦不正常,懷疑是被工友拐賣的。民警在鄧某的帶領下將涉嫌拐賣婦女的方某花夫婦二人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方某花、黃某的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婦女罪。判決被告人方某花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黃某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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