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全國各大媒體記者證目前處于換領階段。近日,湖南衡陽媒體人士爆料稱,衡陽市廣播電視臺記者證申領公示名單中,包括衡陽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酈君、原廣電局長鄧秋林、原電視臺副臺長陳放等6人,已不在電視臺就職卻仍申請換證,涉嫌違反《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
衡陽市廣播電視臺回應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酈君原先是該臺主任記者,因而持證;另5人中,1人已離職,1人借調,1人提前退休,剩余2人仍在該臺工作,“有關部門會進一步審核,這不是最后結果”。
今日(11月10日)15時30分許,新京報記者發現,《衡陽市廣播電視臺記者證公示》網頁遭刪除。
爆料:宣傳部副部長申請換證
一位不愿具名的湖南當地媒體人舉報稱,衡陽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酈君在內的6人,涉嫌違反《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違規申領新記者證。
據其介紹,6人中另外5人,分別為:原衡陽市電視臺副臺長陳放、原衡陽市廣電局長鄧秋林、原衡陽市電視臺時政頻道總監王小山(微博)、原衡陽市電視臺生活頻道總監蔣紅、原衡陽市電視臺制片人曠杰。
“為保證換發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出現新聞機構填報虛假材料、不符合條件人員冒領記者證等問題,現將本臺將換領記者證人員名單公示如下”。今日,新京報記者登陸衡陽廣播電視臺官網發現,10月20日,該網發布了《衡陽市廣播電視臺記者證公示》,公示期為10月18至10月26,上述6個名字都在名單中。
舉報人稱,蔣紅已離開電視臺,目前在當地一工業科技園工作;王小山已離開電視臺兩年;曠杰已前往湖南導視頻道就職;“陳放早就離開了,聽說下海了。鄧秋林離開3年了,擔任湖南省有線電視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衡陽電視臺員工證實,“陳臺(陳放)走了,生活頻道總監蔣紅也走了”。
回應:宣傳部副部長以前是主任記者
今日上午,新京報記者登陸中國記者網查詢發現,陳放、鄧秋林、曠杰、王小山、王酈君均在2009年12月1日起持有記者證,蔣紅持證比上述5人晚幾個月,領證日期為2010年3月3日。目前,6人均處于“換證中”狀態。
今日下午2時許,新京報記者撥打了《衡陽市廣播電視臺記者證公示》欄目下的舉報電話。一工作人員回應道,上述6人中,王小山確已離職,為何出現在名單中,需調查核實;衡陽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王酈君曾是該臺主任記者,擔任宣傳部副部長后,偶爾仍需審稿把關。
對于另外4人,上述工作人員稱,都在臺里工作。他介紹,陳放、曠杰都還在臺內工作;蔣紅工作被借調,但工作關系仍在臺里;鄧秋林已提前退休,但偶爾也撰稿,仍是該臺記者。
公開資料顯示,鄧秋林曾擔任衡陽市廣電局長,2010年3月31日,這一職位被衡陽市委免去。公開資料還顯示,離職后的鄧秋林曾擔任湖南有線集團公司董事長,2012年12月17日還以該身份參加調研工作。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新聞記者與新聞機構解除勞動關系、調離本新聞機構或者采編崗位,應在離崗前主動交回新聞記者證,新聞機構應立即申請注銷其新聞記者證,并及時將收回的新聞記者證交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銷毀。因而,鄧秋林并不符合這項規定。
一份2010年12月4日衡陽市委公布的任免通知顯示,當日,王酈君被免去衡陽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職務,擔任任中共衡陽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調研員。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規定,非“在新聞機構編制內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的人員,或者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從事新聞采編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聞采編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具有持證資格。
對此,衡陽市播電視臺這名工作人員稱:“這只是公示名單,不是最終結果,文廣新局會進一步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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