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蔡姓男子去年9月認識張姓按摩女,2人交往并發生性關系,今年2月蔡妻懷孕,蔡男向妻坦承并說會與張女分手,但張女卻通手機發微信朋友圈分享與情夫性生活,并挑釁蔡妻說:“我和你老公已經做愛幾百次了”、“每天都做、每次至少一個小時、不戴套”等語,懷孕5個月的蔡妻氣到流產,憤而提告向小三求償,臺北地院日前判賠25萬元;仍可上訴。
蔡男指出,妻子去年因故流產,夫妻倆情緒因此受影響,某次他到按摩店消費結識張姓按摩女,兩人發展出婚外情。
冒名發離婚簡訊
今年2月蔡男得知妻子再度懷孕后,自認愧對妻子,主動坦承婚外情,并允諾會與小三分手。
蔡妻為家庭和諧原諒丈夫,豈料不久后,張女竟用丈夫的手機,傳簡訊給她說:“我不愛你了”、“我們離婚吧!”她追問后,丈夫堅稱簡訊不是他發的。后來張女再用自己手機發簡訊給蔡妻嗆聲:“你老公寧愿跟我上床,都不想跟你上,你流產沒多久,我們就在一起了!”、“我還有我們做愛的影片,你要看嗎?”、“我們常在你們的車上做,還有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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