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淮安11月21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最近,有網友在江蘇淮安某知名論壇上爆料稱,淮安市淮陰區一名年僅6歲的男童,不小心掉入學校食堂的熱水鍋,導致全身重度燙傷。事后,涉事學校為他組織了一場愛心捐款,但是募集的善款遲遲沒有到達男童家長的手中。網友據此懷疑捐款遭到了學校截留。但校方表示,網貼內容不完全屬實,學校已經先行支付給了家長近10萬元。
11月19號下午,記者聯系到了被燙傷男孩的父親梁先生。據梁先生介紹,他的妻子在淮陰區陽光學校教書。今年7月9號下午三點左右,他6歲的兒子和其他小伙伴,一起進入了學校食堂玩耍。當時,兒子看到食堂鍋臺上方,有個水龍頭一直在滴水,就爬上去關水龍頭。一不小心掉進了熱水鍋里,導致全身重度燙傷。
梁先生:后來我們發現食堂沒有人,大門沒鎖是敞開的。
據了解,事發后,小孩被迅速送往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醫生診斷是全身90%深2-3度燙傷。當時,醫院開了病危通知單,并建議轉院。后來,小孩被緊急轉到無錫一家醫院治療,好不容易才脫離生命危險。目前,小孩正在省人民醫院進行康復治療。梁先生的妻子告訴記者,在兒子搶救治療的幾個月里,學校對他們的態度一直很冷漠。
梁妻:沒人在那邊工作,門一定要鎖上,這是他管理不到位。按道理來說,你最起碼要主動打電話跟我們了解一下情況,就壓根沒有這回事,我們實在被逼無奈了找他要錢他不給,我們就沒有辦法找他借錢,以后我們慢慢還就這樣他也不給。
梁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后,陽光學校為小孩組織了一場愛心捐款,一共籌集了3萬多元善款。如今,這筆善款遲遲沒有給他們。由于孩子治病花銷大,他多次向學校索要這筆善款,學校不但以各種理由推辭,還要求簽一份免責協議。
梁先生:陽光學校負責和我們聯系的副校長張校長是這樣說的,連捐款在內陽光學校再支付10萬塊錢,然后叫我們簽個協議,這個事情就算了了,以后有什么問題叫我們不要再找學校了。因為小孩還在治療之中,所以這個條件我們無法接受。
11月20號,記者來到了淮安當地進行調查核實。在陽光中學,記者見到了梁先生所說的張副校長。張校長表示,個人非常同情孩子的遭遇,但他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而是以學校的名義書面回復了記者的提問。
回復稱,事發后,學校董事長第一時間趕到了醫院,并通過其私人關系為受傷小孩安排床位。后來,又通過關系幫忙轉院,為小孩爭取了寶貴的搶救時間。轉院當晚,學校就組織人員到無錫看望受傷小孩,并研究決定:給予5萬元現金作為應急資金。后來,學校又陸陸續續給了六萬多塊錢。而孩子的媽媽雖然不能上班,但工資學校仍然發放。
對于這筆應急資金,梁先生的妻子表示,當時是他們無奈向學校借的,而不是學校主動給予他們的慰問金。當記者向張校長核實此事時,他表示,支付這筆錢時,校方就沒有想過要回。最后,這筆錢算作借支還是補償,需要等事情完全了結后再決定。
書面回復還解釋說,陽光學校沒有截留捐款,也從來沒有要求和家長簽定所謂的免責協議。由于捐款需要一個發動和交錢的過程,學校本打算等教師、學生,以及后勤員工一起捐款完畢,再一并轉交給受傷小孩家長。所以,時間拖得比較長。陽光學校團委書記王愛波告訴記者,學校已經將這筆善款達到了梁先生的賬戶上。
記者:是你幫他匯過去的?
王愛波:對。
記者:匯了多少錢?30573.6元錢?
王愛波:對。
記者:昨天幾點捐給他的?
王愛波:三點鐘。
至于家長質疑學校管理不善,導致孩子被燙傷,張校長表示,學校當時處于暑假期間,孩子的父母都是教師,暑假期間私自在學校組織補課,因而疏忽了對孩子的照看。至于學校應該為此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學校希望家長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學校將積極承擔法律界定后的應有責任。
對于捐款方式,網友仍有質疑:學校作為責任主體,雖然給了10萬元,但還通過公開募捐的方式募得3萬多元,這種既承擔責任又組織捐款的做法是否合適?對此,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表示,學校的賠償與募捐并不矛盾:
岳屾山:這組織捐款沒有問題,我們說學生在學校里受到傷害的話,如果說學校沒有盡到安保和管理義務,他可能需要承擔責任,這是在民事上面的侵權責任。但這個責任承擔完之后或者說在承擔之前他組織這些學生捐款的話,就是出于另外一個關系了。那這個就等于說是一種救助的層面,但是這個并不影響到學校承擔責任的承諾,這個捐款的錢并不能夠代替學校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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