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
省政務服務中心
共辦結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約7.5萬件
提前辦結率達99.8%
單件辦結時間平均提速15.2天
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
行政審批減幅61%
投資項目審批提速80%
網上審批100%
互聯網申報辦事實現率達73%
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不得法外設定權力,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海南近年來以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契機,在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大幅度“瘦身”“提速”的基礎上,大膽探索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兩個清單”管理、政府和企業“兩個信用平臺”建設,不斷厘清政府與市場、社會的權力邊界,將政府權力運行的全過程逐步納入法治軌道,為政府加快轉變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奠定了重要的法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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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權進一步市場“活”一點
走到省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審批窗口前,何啟對于這一切是再熟悉不過了。作為海口一大型企業投資部經理,他多年來常常在這個窗口辦理企業登記、并購、股權變更等審批手續,可以說是這里的“常客”。
“要說這些年工商注冊登記審批改革帶來的變化,我確實有發言權。”他說,最直觀的就是審批環節少、流程清晰了、時間快了、辦理更加便利了。在那些市場能夠自行調節的地方,政府按照法律要求退出后,激發市場更大的活力。
首先是企業資金成本的降低。企業注冊資本從審核制改為認繳制,原本的注冊費、驗資費、評估費等都不存在了,讓何啟節省不少,可以把更多錢花在經營管理和開拓市場上。其次是讓企業的經營更加靈活,實物資產不需要和現金配比出資,企業的實物資產因此而盤活,可以作為資本進入市場。
不過何啟最為看重的,還是應對市場的機會成本。“過去注冊登記,核名就要3、5天,然后提交材料又要7天,還有代碼、刻章、稅務……,必須上一步走完才能進入下一步,完成審批即使順利也要2、3個月。”他說,現在一個窗口遞交材料,其它環節就可以并聯完成,只要2周就能辦完了。
“對企業來說,時間就是生命,審批時限縮短,企業就能更快地對市場作出反應,抓住稍縱即逝的市場機會。”何啟告訴記者,以前,他曾經辦理過一個項目的注冊登記,2個月完成注冊登記后,市場環境已經發生變化,不具備項目開發的條件,注冊登記也就失去了意義。
在何啟看來,改革后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注冊數量的爆發式增長,是十分正常的現象。“我真正看到了什么是‘法無禁止即可為’,政府權力從審批變為監管,把市場的大門完全向企業打開,讓很多創業者實現了創業夢想。”
從審批到服務,省工商局審批辦調研員周妮說,“原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前置審批,各部門規定繁雜,多達180項,現在清理剩下12項,都是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其余的160多項都撤銷了,企業創業門檻降低了,自由度就大了,當然更有活力了。”
不過,周妮也發現,企業自我監管的活力也更多了。“有的企業在年報時提交虛假材料,股東在網上發現不對,親自來舉報。”
對此,何啟從企業角度做出了解釋。“就拿企業年報說,以前是年審制,只要工商局1家審過就行了,現在要網上年報,不知道多少雙眼睛盯著你、管著你,有點問題就暴露無遺。”他說:“企業享受便利的同時,壓力也更大了。”
全景
改革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圍繞行政審批改革任務,海南在行政審批事項的“瘦身”、“提速”、“便民”、規范等方面先后制定和出臺了23個改革文件,其核心就是要把政府權力尤其是審批權限關進制度的籠子。
“改革的思路,就是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省政務服務中心主任王靜在接受采訪時說,從2000年海南開始進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海南不斷探索改革的道路。特別是2013年以來,先后進行了兩輪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制定和出臺了23個改革文件,并在頂層設計層面成立了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出臺了《海南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圍繞改革的制度框架逐漸形成,有力地推動了改革的不斷深化。
到2014年第8輪審批事項精簡后,我省共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921項,比2012年精簡超過60%,審批平均提速超過70%。“過去,審批事項多、審批環節多、行政效能低、審批不規范、自由裁量權大、準入門檻高、重審批輕監管、老百姓辦事難等問題不同程度的存在。”省政務服務中心審批制度改革處處長洪毅說,究其根源,還是政府的權力沒有在制度的范圍內按照法治的要求運行。為此,我省確立了以制度和信息化手段為支撐,將審批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將審批行為用科技手段進行制約的改革思路,把改革不斷引向深化。
政府權力的法制化,為權力運行樹立了邊界,明確了規范。在對全省38個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單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全面清理基礎上,我省出臺了《海南省行政審批目錄管理辦法》,建立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也就是政府行政審批的動態“權力清單”,在這個清單之外一律不得實施審批。同時,我省大力推行網上標準化審批,全省建設“一張審批網”和共享大數據庫,制定了行政審批業務標準規范,審批流程優化為8類,每個項目審批環節最多不超過4個,并固化在審批系統計算機程序中,減少審批自由裁量權。通過網絡手段,這個“制度籠子”成為了“玻璃籠子”,在互聯網上,審批全流程公開透明、可查詢、可追溯,讓社會公眾可以對權力依法運行實施監督。
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我省在簡政放權、審批提速、企業登記制度改革、高效便民、規范審批等方面取得16項成效,行政審批減幅61%、投資項目審批提速80%、網上審批100%、互聯網申報辦事實現率達73%。
“政府權力被關進法制籠子的同時,為市場和社會贏得了更多發展空間。”洪毅說,對于法治型政府,中央已經用3句話作了最準確的闡述,即“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市場法無禁止即可為”。這也正是海南不斷深化改革的最終目的。
范例
“權力清單”的海南探索
政府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既明確了政府“權力清單”,也努力為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作出新理解。海南正以自己的方式詮釋“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市場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內涵。
本月初,省政務服務中心“智能政務平臺”上線試運行,只要與“智能服務小助手”在線聊天,就可以解答行政審批方面的政策法規問題。這是依托海南省政府信用信息系統平臺的又一項升級服務。
事實上,這些答案信息都已經囊括在系統平臺中。進入海南省政府信用信息網,全部605個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和246個省級行政管理服務事項所有信息一應俱全,包括了每項行政審批的8要素:名稱、審批部門、法律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圖、審批時限、收費依據,以及每個審批環節的經辦人、聯系方式、咨詢和投訴電話等。公眾甚至還可以通過用戶評論、過去審批項目的辦理質量等,對政府運行權力的情況加以評價,進而影響政府部門的信用水平。
在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我省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契機,不但在全會前制定公布了“權力清單”,還將其納入政府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展現了海南對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獨到理解。
“對依法改革理解的深入,來自于問題導向的不斷探索。”省政務服務中心協調管理處處長周紅說,2008年,海南就率先實施了“三集中、一站式”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海南模式”,85%的許可審批項目集中在省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直接辦結。但是,在實踐中又發現,原本分散在各部門的審批權限集中了,而其法律依據、來源、標準等法律問題仍然分散在各種法律法規當中,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事實上,對審批事項的每一次清理,也都是一次摸清底數,按法制要求規范政府權力的過程,最終形成了我省的“權力清單”,即行政審批目錄。
周紅說,依法行政就要求建設“有限政府”,用法制對權力進行規范和約束。她認為,這對改革提出了3方面的要求,即“授權有據”、“行使有規”、“監督有效”。
《海南省行政審批目錄管理辦法》要求,對保留的“權力清單”實施動態管理,行政審批的實施、監督和公開等必須以目錄為依據,未納入目錄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得實施,可以說做到了“授權有據”。如何在“權力清單”基礎上進一步做到“行使有規”、“監督有效”?政府信用信息系統則代表了海南的探索。
省政務服務中心宣傳處處長江藻華介紹說,在海南省政府信用信息網上,每一項審批事項的規范、標準都明確的標識出來,公眾既可以了解辦事流程、信息,也可以據此對經辦人員和部門進行監督。每件事項的辦理過程、群眾對權力運行的評價也將反饋到系統中,最終成為評價相關部門信用的依據。最終,哪個部門信用高、服務好,哪個部門信用低,每個用戶都一目了然。“把權力運行陽光化,就是建設法治型政府的有力保障。”
成效
市場活力噴薄而出
市場活力的噴薄而出,對轉變政府職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為更好發揮“兩個平臺”、“兩個清單”的作用提供了新的契機。
截至10月底,省政務服務中心在2014年共辦結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約7.5萬件,提前辦結率達99.8%;單件辦結時間平均提速15.2天。“能明顯感覺到,現在政府審批的項目少了,效率快了,對企業來說辦理審批更加規范、便利了。”作為一個重點建設項目的負責人,黃柏亞對此深有感觸。
用政府的“減法”換取市場的“加法”,海南態度十分堅決:凡是市場主體能夠自主決定、自擔風險、自行調節的事項,堅決取消審批;凡是社會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堅決轉讓給社會組織。但這加減之間,也別有奧妙。
市場的“加法”,先要以“減法”為基礎。“明確市場主體的‘禁區’,反而能夠更讓其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周紅說,為此,海南今年制定了首個“負面清單”,即《海南服務業限制、禁止投資清單(第一批)》,明確了服務業限制、禁止投資范圍,“換個角度說,除此以外,‘法無禁止皆可為’。”
政府的“減法”,卻對依法行政和加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從去年率先實施“先照后證”、“注冊資本認繳制”等工商登記制度16項改革措施以來,省工商局審批辦調研員周妮覺得工作壓力更大了。“工商登記注冊的前置許可,從180項清理為12項,但今年前9個月新增注冊企業和資本分別同比增長54.18%、110.81%,全省個體戶新增登記3.8萬多戶,同比增長36.28%。”她說,審批的環節減少了,但對政府服務質量和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更高了,必須改變過去重審批輕監管的方式,加快轉變職能。
市場活力的噴薄而出,正在潛移默化改變著海南的政府權力運行方式。江藻華表示,各部門陸續推出“結婚證、第一孩生育服務證”同時發放、簡化環評審批手續、新企業登記注冊同時發放“一照一章三證”、網上辦理駕駛證補辦、違章罰款等17項便民措施,服務質量不斷提升。《海南省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后續監管實施意見》,以及16個部門的具體事中事后監管辦法相繼出臺,政府監管能力不斷加強。
繼政府信用信息系統之后,全省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目前正在加快建設中。“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兩個清單為我們廓清了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政府、企業兩個信用信息平臺將為加強社會監督和政府后續監管奠定基礎。”洪毅認為,這真正體現了依法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
(本報海口11月24日訊)
專家點讀
省政務服務中心審批制度改革處處長洪毅:
強化責任
完善“三個清單”
中央對依法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有3句話:“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市場法無禁止即可為。”這3句話其實對應的就是3個清單:權力清單,明確“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問題;負面清單,解決“市場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問題;責任清單,解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問題。
權力清單,規定了政府權力運行的邊界;負面清單,明確了市場主體活動的邊界;責任清單,則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法治精神,明確政府擁有多大權力就要承擔多少責任,匡定了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3者共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更加清晰界定了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邊界。
目前,我省已經出臺了以行政審批為主要內容的“權力清單”,并實施動態管理。事實上,除了行政審批外,權力清單還包括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等近10項內容。我省將根據深化改革的需要,陸續在權力清單上增加完善相關內容。現代服務業是建設國際旅游島重點發展的支柱產業,因此我省首張負面清單從中誕生,其它重點行業的負面清單,也將根據海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以制定。在明確政府行政責任方面,《海南省行政審批管理及責任追究辦法》已在今年出臺,明確了過錯責任及追究處罰等內容,責任清單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每一項行政審批權力對應的責任,有望在2015年出臺。
清單管理有利于規范政府和市場行為,便于開展監督,符合國際慣例,將是我省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方向之一。同時,清單也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應該對3個清單實施動態管理,每年加以評估,更新版本,不斷完善,真正發揮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作用,更大程度激發市場和社會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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