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0日訊(記者華青劍)千呼萬喚始出來,今日,由央行起草的《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專訪時表示,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保護廣大儲戶的利益,為利率市場化保駕護航。
征求意見稿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說,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
宗良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50萬”兼顧了國外的標準和國內的實際情況,這是一個合理的標準,能夠覆蓋絕大多數儲戶的存款,有利于最大限度保護儲戶的利益。中國經濟網記者獲悉, 50萬的這個限額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央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執行。
“大家不用太擔心,我國經濟是處于上行的階段,金融機構倒閉的概率很小。假如出現問題,往往采取不是的倒閉,一般是承接、轉讓。”宗良進一步指出,50萬以上的錢還是有保障的。我國還是比較重視保護一般儲戶的利益,金融機構破產的概率較小,采取破產清算的概率也較小。
宗良表示,短期來看,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會增加銀行的經營成本,但是成本不高。存款保險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經營的好,風險低,費率就低,成本就低。從長遠來看,有利于銀行業長遠的發展,推進、督促銀行業的改革。
關于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意義和作用,宗良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第一,有利于保護廣大儲戶的利益,為利率市場化保駕護航,一旦金融機構出現問題,就不會出現擠兌現象,因為有了存款保險來負責。
第二,有利于金融機構的良性競爭,機制的建立為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建立的較好的條件,做自己最有特色的中小金融機構的業務。
第三,建立了市場化的處理機制,有利于維護我國的金融體系穩定。過去是隱性的擔保,但是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處理程序規范化,構筑了安全網,為有效的處理金融機構的退出,提供了較好的條件。
未來,會否出現儲戶的存款在銀行之間進行騰挪?宗良認為,不排除有的儲戶會進行這個操作,但是總體上不會形成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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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發布《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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