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爆炸現場
為了報復前妻及其家屬,男子陳釋麟用小轎車裝運200斤炸藥,在前妻父親的家門口引爆,造成7死17傷,他自己之后也因傷重不治。而曾教授他制作炸藥方法的兩名廣西男子也難逃法網,近日,廣東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湛江中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0年和11年。
想復婚遭拒絕萌殺心
據警方介紹,陳釋麟下崗后在湛江沒有固定住所,案發兩年前與一廣西女子裴某開始同居,租住在廣西防城港市一出租屋。
1997年,陳釋麟與招某玲結婚(陳系再婚),之后因性格不和,加上陳釋麟有酗酒、賭博劣習,2000年5月,兩人協議離婚。陳釋麟感覺受欺騙,數次糾纏前妻,想要復婚但遭到拒絕,至此怨恨日深。
據廣西防城港男子張炳鋒稱,2011年中秋節之后的一天,陳釋麟說其兒子陳某和前妻的家人打傷他,讓張炳鋒幫他買炸藥炸死他們。張炳鋒的外甥黃再藝也稱,陳釋麟在一次吃飯時表示“非常憎恨”前妻和兒子。
在爆炸案發生后,受重傷的陳釋麟對警方的供述稱,此舉是為了報復兒子陳某、前妻招某玲及招的家人。
以炸魚為名買炸藥
法院查明,2011年中秋節過后的一天,陳釋麟向張炳鋒詢問制作炸藥的方法,張炳鋒在明知陳釋麟制作炸藥欲炸死陳釋麟前妻一家的情況下,向他傳授了方法和如何引爆炸藥。幾日后,張炳鋒帶陳釋麟到黃再藝家中,黃再藝向他傳授了制作炸藥的方法,并介紹其與李某認識,讓李某幫助陳釋麟聯系購買原料。
之后,陳釋麟去了廣西江平鎮,以要炸魚的名義購買了200斤原料。由于部分原料制作后試驗效果不錯,幾個月后,陳釋麟一次性購買了200斤炸藥,攪碎后放在小轎車的尾箱里。由于自己沒有駕駛證,陳釋麟花了500元雇朋友幫他將車開回湛江。2013年1月下旬,陳釋麟將炸藥放在其位于湛江的公寓,并事先安裝好雷管和導火索。
圖為爆炸現場
喜宴上的一聲巨響
2013年2月13日,正值正月初四,招某玲帶著兒子和女兒到其父親招某位于坡頭區的家中參加家庭聚會,以及為招家小孫女辦的酒宴。
下午1點多,陳釋麟開著小車朝坡頭區官渡鎮黎田村開去。在招家的三岔口,他點燃了炸藥,本想駕車沖進招家的院子,由于車技太差撞到了門柱上。
陳釋麟沖進院子,幾個人迅速將他按倒在地。據其女兒稱,父親當時“臉上帶著詭異的笑容”。陳釋麟的兒子聞訊下樓,見到瘋狂男子竟是自己的父親,不禁想沖上去踢他幾腳,但被繼母招某玲推開。突然,猛的一聲巨響,陳釋麟的兒子和招某玲等人都被炸飛了。有目擊者稱,有人身上著火,有人頭部和腹部被炸爛。
爆炸造成招某玲在內的7人死亡,而包括陳釋麟兒子在內的17人不同程度受傷。
陳釋麟所駕駛的車輛 已被炸的面目全非
兩名“幫兇”獲刑
爆炸案發生后的幾天內,張炳鋒和黃再藝因涉嫌傳授犯罪方法罪先后在廣西防城港落網。2013年2月27日,55歲的陳釋麟因爆炸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而張炳鋒和黃再藝則面臨法律的審判。湛江市中院一審認為,張炳鋒、黃再藝在明知他人以爆炸方式報復殺人的情況下,仍向他人傳授制作炸藥的方法,并積極為其聯系購買制作炸藥的原料,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張炳鋒、黃再藝為陳釋麟實施犯罪準備作案工具,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對張炳鋒、黃再藝予以從輕處罰。一審判決張炳鋒有期徒刑11年,黃再藝有期徒刑10年。廣東省高院于近日二審維持原判。
為了想殺前妻的家人,竟然殺了兩名陌生人練膽量。6月15日,望江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正根批準逮捕。
今年5月上旬的一天晚上,王正根在騎摩托車回家的路上,在望江縣城至楊灣段西廂廟附近遇到一對男女,遂以順路捎帶為由將二人帶至家中,然后用家中自有的捕魚工具,將男子先電死,再將同行的女子電死。
當晚王正根將被其電死的兩名被害人肢解、焚燒,因不能完全焚燒,后將部分尸塊丟棄到自家的廁所內。
警方查明,王正根殺死這對男女竟是想練練膽子。他下一步想殺死致使其婚姻破裂的前妻家庭成員。
王正根與前妻汪某1994年結婚,其后生下一子,家境不是太好,夫妻兩人就一起到九成做豆腐,經過幾年的打拼,到上世紀九十年代末,王家蓋起了樓房并小有積蓄。可自此之后,王正根變了,開始迷上了打麻將,且“十打九輸”,于是家中經濟狀況每況愈下,加上他疑心病又重,心眼又小,看到妻子在外邊和別人說話就不高興,特別是跟男性說話,更是懷疑這懷疑那。漸漸地,他和妻子之間就經常吵架。
因架吵多了,王正根的妻子常回娘家躲避,并外出打工長年不回家,王正根因此對妻子的娘家人產生了怨恨,認為是他們離間了自己夫妻間的感情。此后,王正根又開始酗酒。王正根的妻子眼見丈夫變成這樣,遂對婚姻徹底失望了,去年和丈夫離了婚。
離婚后的王正根對生活徹底失去了信心,進而走上了故意殺人的極端。(合肥在線——江淮晨報桂根先俊記者艾裴)
新聞回放
22日,延吉市公園路延邊大學西門附近一棟住宅樓一樓,“華都平價超市”的老板一家4口被殺,30個小時后,嫌疑人在佳木斯境內落網。
本報延吉訊(記者張驍)25日10時,延吉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延吉市“722”故意殺人案的案件始末,隨著案情的公開,各種傳聞和疑問終于有了明確的答案。
案發
當天就鎖定犯罪嫌疑人
“7月22日中午,我們接到一名趙姓女子報警,稱延吉市公園路華都超市內發生一起殺人案。”延吉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嚴暴中隊指導員劉冰說,報警人是超市老板趙某的姑姑,當日上午,她給超市打去電話,但沒有人接聽,她到超市從窗戶外看到了屋里有人躺在血泊里,于是打電話報警。
“經過現場勘查,死者共有4人,分別為超市老板趙某(29歲)、趙某妻子(24歲)、趙某兒子(6歲)以及趙某的妹妹(25歲)。”劉冰表示,現場勘查顯示,犯罪嫌疑人先將趙某的妻子殺害,隨后殺害趙某和他6歲的兒子,最后殺害趙某的妹妹。
經過排查,警方很快確定了嫌疑人為20歲的黑龍江人冉文龍。“冉文龍曾與趙某的妹妹協議離婚,其間曾經要求復婚,但遭到拒絕,冉文龍有重大作案嫌疑。”
22日19時30分,延吉市公安局局長金時哲召開會議部署工作,確定了由副局長金虎帶隊連夜驅車趕往黑龍江開展工作。
緝兇
奔襲千里火車上擒人
案發后,省公安廳副廳長任劍波親自帶隊,趕往黑龍江省協調當地公安機關,組織指揮抓捕工作。
專案組到達黑龍江省后,在當地警方協助下,很快發現了冉文龍的蹤跡。“根據我們的調查,冉文龍一路從長春-哈爾濱-安達-大慶繞路,并坐火車準備前往佳木斯,最終目的地是拜泉縣的家中。”
7月23日18時40分許,在佳木斯警方和鐵路警方的協助下,犯罪嫌疑人冉文龍在大慶開往佳木斯的火車上被抓獲。
24日16時,冉文龍被押解回延吉市。
起因
復婚被拒動殺人念頭
據冉文龍交代,2010年,未滿17歲的他和比自己大5歲的同鄉女子(趙某的妹妹)“結婚”,在家鄉辦了酒席。由于沒有達到法定年齡,兩人沒有登記。為了結婚,家庭條件并不好的冉文龍借了一筆數目不小的錢。婚后,兩人有了一個女兒,今年剛剛兩歲。為了賺錢,兩人曾來到延吉市打工,后來又回到老家。
冉文龍稱,2013年年末,趙某一家要到延吉市開超市,冉文龍還借了一部分錢給他們。隨后,由于對冉文龍不滿意,趙某的妹妹和他不斷發生矛盾和爭吵,最終協議“離婚”,兩歲的女兒留在冉文龍父母處撫養。
“我一直想勸說她回心轉意,和我和好。”冉文龍說,他曾打電話提出復婚,但被拒絕。冉文龍認為,“前妻”拒絕復婚和她哥哥嫂子從中作梗有直接關系,因此懷恨在心,動了殺人的念頭。
行兇
殺紅眼6歲孩子也沒放過
7月21日,冉文龍來到延吉市。當日下午,他在市場上購買了一把匕首。“當天晚上,他喝了3瓶啤酒,據他自己交代,他是一瓶啤酒的量。”辦案民警稱,當日23時30分許,酒后的冉文龍揣著匕首來到趙某所開的超市。趙某的妻子正在看店,兩人言語不合吵了起來。隨后,冉文龍用買來的匕首割向趙某妻子的喉嚨。“當時臥室的門是關著的,趙某的妻子被刀割喉以后,走向臥室,剛把門推開就倒在了地上。”見妻子倒在地上,趙某起床和冉文龍展開搏斗,搏斗中,冉文龍的手被劃傷,此后趙某身中數刀倒在地上。看見屋里還有一個孩子,殺紅了眼的冉文龍再次舉起匕首……“他說,當時已經殺紅了眼,沒考慮到大人還是孩子。”辦案民警說。
殺死3人后,冉文龍來到超市南側的臥室,尋找自己的“前妻”,開門后,冉文龍一句話也沒有說,持刀將“前妻”殺死在臥室內。
潛逃
只想回家看看兩歲的女兒
連殺4人后,冉文龍有些神志不清,他從延邊大學西門西側的胡同走到馬路上,一路向東,走到延邊大學正門,從正門進入校園內。在學校里走了一圈后,冉文龍又從學校東門出來,向火車站走去。沿途,冉文龍將自己沾血的衣服和殺人用的匕首扔掉,一直向延吉市火車站方向走去。
“我當時只想回家,看看我兩歲的女兒,但是又不敢直接回家。”冉文龍交代,他一路走到火車站,但沒敢拿身份證買票坐火車,于是打了一輛出租車,直奔長春市。隨后,又一路乘坐大客車前往哈爾濱、大慶,直到在火車上被抓獲。
愿望
見見兩歲女兒早點判刑
24日晚,冉文龍交代了自己全部犯罪事實。也許是意識到自己可能會被判死刑,冉文龍提出,想在判刑之前,見一見自己兩歲的女兒。“現在他父母還不知道這件事情,我們這幾天就要告訴他的父母了。”辦案民警稱,訊問過程中,冉文龍為自己的沖動覺得后悔,冉文龍提出,希望早一點判刑,能讓自己早一點得到解脫。
“超市老板一家四口被殺”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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