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振準備將“正義女神”送給法官。
中國首例“同性戀矯正治療”案正式宣判。
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給原告實施電擊“治療”的重慶“心語飄香心理咨詢中心”(下稱心語飄香)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判決書顯示,“同性戀并非精神疾病,心語中心承諾可以進行治療亦屬虛假宣傳。”
宣判后,原告小振(化名)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我很興奮,法院基本支持了我們所有的訴訟請求,接下來我會把結果告訴所有同性戀的家長,讓他們不再帶孩子去治療。同時也希望中國所有心理咨詢機構都不再進行同性戀‘扭轉治療’。”
對此,持續關注同性戀現象的社會學家李銀河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對同性戀進行電擊治療是錯誤和過時的,“在全世界眼中就像丑聞一樣”。
首例“同性戀矯正治療”案原告勝訴
2014年2月,同性戀者小振前往重慶心語飄香“治療”,心理咨詢師對其進行了催眠和電擊。然而,治療并未讓小振變成異性戀,反而讓他承受了更大的精神壓力。“當在庭審過程中被問起治療過程的時候,我的身體都在抖。”小振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小振隨后發現,所謂的“同性戀矯治”不過是商家的虛假宣傳。3月,小振將心語飄香告上法庭,同時成為被告的還有百度。小振正是在百度中鍵入“同性戀治療”關鍵詞后,第一條搜索結果便是心語飄香。
7月31日,該“同性戀矯正治療”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進行了4個小時,但未當庭宣判。12月19日,判決結果公布。原告代理律師李對龍告訴澎湃新聞,判決書中明確表示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不需要接受治療,此外,心理咨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心語飄香的行為違反了《精神衛生法》。
在判決書中,被告心語飄香被判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在其經營的網站上,就其針對專業治療同性戀的虛假宣傳,以及超出咨詢范圍對原告進行治療的行為公開賠禮道歉,致歉內容持續需48小時。此外,心語飄香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500元。
法院認為百度推廣服務雖然有一定廣告性質,但鑒于同性戀是否為精神疾病,能否被治愈等問題尚需普及和被公眾認知,百度公司事前難以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當,且在接到訴訟后及時停止了推廣,所以原告對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
“在全世界眼中就像丑聞一樣”
李對龍認為,這一判決結果意義很大。除了能給類似的案件起到參考作用,還能推動同性戀群體借助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推動公眾觀念轉變,不再認為同性戀不正常。此外,《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正在進行第四次修訂,李對龍稱,該標準第三版保留了自我不和諧型的同性戀和雙性戀,屬于性指向障礙,可以接受治療,李對龍認為修訂內容應明確將其刪除。
2001年4月20日,第三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剔除,實現了中國同性戀非病理化。
李銀河在得知判決結果后向澎湃新聞表示,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不需要治療。電擊這種治療同性戀的方法“在全世界眼中就像丑聞一樣”。
電擊治療屬于為了改變一個人性取向而進行的“扭轉治療”方法之一。其他“扭轉治療”的方法包括:精神分析療法、內觀療法、厭惡療法、激素治療、藥物治療和催眠。
北京同志中心在2013年進行的一項LGBT(非異性戀)群體扭轉治療情況調查顯示,接受調查的1600多名調查對象中,有十分之一考慮過尋求扭轉治療。他們尋求治療的首要原因是“為了父母或家人”,占到19.87%,另有19.21%的人則是為了“順應社會,過正常生活”。
面對這一現狀,李銀河表示,輿論監督很重要,“媒體要多發表反對意見”。另外要積極問責,明確對同性戀進行“扭轉治療”是錯誤和過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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