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21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曾麗園 通訊員陳松松 黃曉輝)海口一女子周寧遇見33歲男子顏強后一見傾心,以為終于等來了自己期待以久的愛情,便與對方開始了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顏強在談戀愛期間多次以各種理由從周寧處騙取現金30余萬元。即使如此,周寧仍對其深信不疑,直至顏強被捕后,周寧才得知自己竟愛上一個騙子,不僅已婚,而且還以同樣的手段騙取了另一名被害人李燕的信任和錢財。
周寧告訴記者,她和顏強是2013年7月在網上認識的。通過網上聊天,周寧漸漸被顏強的體貼和細心打動,于是兩人開始相約見面。見了面后,周寧更是對顏強一見傾心,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顏強自稱是某部隊特戰大隊副隊長的身份更是讓周寧感覺有了依靠,于是兩人開始了以結婚為目的的交往。
周寧說:“他多次承諾一定會跟我結婚,對我也非常好,我一直都很信任他,真的非常非常相信他,從來都沒有想過他會是一個騙子。”
兩人開始交往后沒多久,顏強開始向周寧要錢。顏強編造了辦哈密瓜基地、送禮給領導、參加部隊演習等理由向周寧要錢,沒有戒備心的周寧在海口龍昆南路某銀行以及在自己家中通過網上銀行轉賬的方式,向顏強的銀行賬戶轉了人民幣34.1萬元。為了讓顏強更有面子,周寧還送給他天梭手表一塊、蘋果牌手機一部,并給了他現金人民幣2300元作為零花。
顏強拿到錢后便在周寧的生活中消失了,即使如此,周寧仍然對其深信不疑,認為顏強的失蹤是有苦衷的。直到顏強被公安機關抓獲,警察找到她配合調查。
顏強坦言,他已經結婚,而周寧也并不是他詐騙的第一個“癡情女”。早在2008年10月,顏強編造他是定安縣公安局刑警隊民警,老婆出車禍死亡未再婚的事實騙取了被害人李燕的信任,并與李燕戀愛交往。2009年5月至2014年1月期間,顏強多次虛構其哈密瓜基地缺錢、買房子辦房產證、出差、請領導吃飯、原岳父生病等理由騙取李燕錢財,共計人民幣10500元。
瓊山法院認為,被告人顏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388138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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