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小飛燕和爸爸在世紀壇醫院等待接受體檢 攝/法制晚報記者 劉暢
《要帶孩子走 乞丐被指傷人》追蹤
“爭搶”雙方:同意送保護站
據本報昨日報道,10歲的河南女孩小飛燕常年和“養父”王軍在外乞討。兩人現身京城后,引起了熱心的志愿者關注,小飛燕將送往救助中心安置。然而,本已答應的王軍卻于前日改變主意,欲將小飛燕帶回河南老家,被志愿者在北京西站發現后發生沖突。
由于王軍和志愿者均不具備充分的收養條件,在警方的協調下,民政部門介入。法晚記者上午獲悉,小飛燕將被送往北京第一未成年人保護站安置。這對“父女”和志愿者,都期待著孩子未來的生活得到改善。
現場 小飛燕說喜歡“爹爹” 不分開
昨天下午5點,記者來到北京西站鐵路派出所時看到,派出所休息室的椅子上擺滿了記者和派出所民警買來的零食和尿不濕。由于雙腿有嚴重的殘疾,不能正常站立和行走,穿著厚厚的棉服和棉靴的10歲的小飛燕,自己坐在輪椅上玩耍。有時她會突然回過頭,和靠在門邊的“養父”王軍聊上幾句。
當聽說小飛燕要吃東西,王軍連忙把大家買來的零食拆開喂給“女兒”。而小飛燕也十分乖巧,把手里的零食也送到王軍口中。
盡管已在派出所待了十幾個小時,但小飛燕卻依舊十分精神,當有民警過去和她聊天,她都會大聲答應。對于王軍,小飛燕非常肯定地表示,她喜歡“爹爹”,“爹爹是個好人。”
盡管小飛燕自己也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爹爹”的好,但“父女”兩人10年來的相依為命,早已讓小飛燕對這個“爹爹”有著深厚的信任和喜愛。
“爹爹會教我寫字,買書給我看,教我算數。”在派出所休息的過程中,記者從小飛燕口中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想和爹爹在一起。”
講述 出手推打對方 也是無奈之舉
王軍告訴記者,他自己有著三個孩子,但由于自己家里的條件實在太過困難,妻子還患有精神上的疾病,兩人無法務農,也無工作,于是只好把孩子都交給了嫂子撫養,自己和妻子則上街行乞。
2004年6月28日,王軍的妻子在上海街頭乞討時走失了,焦急的王軍四處尋找都毫無結果,而就在上海的一個火車站里,他看到了裹在襁褓里不斷哭鬧的小飛燕。“她也就幾個月大,哭得厲害,我給她吃了些東西,想要離開,她又哭鬧起來,我說‘孩子,咱倆可能有緣’,就把她撿回來了。”并且從2006年開始帶著小飛燕上街乞討。
5月份來京后,父女倆乞討的主要目的就是給小飛燕看病。王軍帶著小飛燕先后在多個醫院就醫,“光在兒童醫院看病就花了一萬多”。
王軍解釋說,前日晚上離京回河南老家,并非自己一意孤行,而是小飛燕想要和自己在一起,不愿前往山西的救助站生活。出手推打了對方,也是無奈之舉。“當時火車就要開了,我著急上車,她就是不放孩子,我這才氣急了過去跟她推打。”王軍說,“孩子其實不愿意跟她走。”
關注 兩人曾在救助與乞討間數次反復
記者查閱媒體報道發現,幾年來,王軍帶著小飛燕輾轉全國各地,有過救助、有過質疑,但王軍依舊走著這條乞討之路。
兩人第一次出現在媒體視線中是在2006年8月,1歲多的小飛燕跟著王軍在上海乞討,在熱心人士的資助下,小飛燕被送入福利院,王軍也被引薦去做快遞工作。但1個多月后,王軍以“經常挨欺負”“對孩子照顧不周”等理由將孩子接出,繼續乞討。
2007年10月,兩人返回河南老家,一段時間后,又到武漢、哈爾濱等地繼續乞討,其間數次返回老家。
2011年2月,兩人在三亞街頭被媒體發現。后在多方協調下,二人踏上返鄉的列車。王軍當時對媒體表示“我不會讓女兒再出來乞討”。
結果在2012年6月,二人再次現身三亞街頭。為“躲避”關注,之后轉戰海口,獲當地相關部門救助后,繼續乞討。
王軍說,小飛燕除患有先天雙足畸形癥、脊骨裂、肛門膿瘡之外,近年來,又出現較為嚴重的腎積水等病癥。如果他選擇去找工作,小飛燕就無人看管,因此也只有乞討,才能既有收入又可以照顧孩子。
追訪 留在醫院體檢 未來送至保護站
昨天下午,經過警方調查協調,志愿者和王軍的沖突在私下進行了調解。但是對于小飛燕的未來,由于王軍和志愿者都無法出具正規的撫養手續,因此民警與王軍戶籍地派出所和當地民政部門取得聯系,通過調取此前的調查證明,證實王軍和小飛燕之間并沒有監護和領養的關系。
昨晚,“小飛燕”也已在民警帶領下前往世紀壇醫院住院檢查身體。
“這個孩子的身份信息我們都在進一步地核實,至于王軍和志愿者,以后誰可以領養孩子,或者兩人都不能領養,我們還要和民政部門協商之后再做出決定。”對于民警的決定,王軍最終表示同意。
今天上午,記者在世紀壇醫院急診病房再次見到了小飛燕“父女”。王軍告訴記者,孩子目前已經做了一系列初步檢查。
北京西站鐵路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于小飛燕的情況,政府相關部門和西站管委會協調,決定先讓孩子在世紀壇醫院進行體檢,根據孩子的體檢結果,再找專家會診,從而決定是在該院繼續治療或轉至其他醫院就醫。過程中所有醫療方面所需的費用,都由政府承擔。待治療結束后,再將小飛燕送往北京第一未成年人保護站安置。
對于送小飛燕前往未成年人保護站安置的問題,王軍表示自己的想法很肯定,同意把孩子交給保護站,但前提是保護站能夠對小飛燕有一個良好的照顧。
對于目前警方做出的安排,這起“爭搶乞討女童”事件中的另一方“小希望之家”的志愿者戈潔表示,作為志愿者同意接受,但日后還會繼續跟進,直到確定小飛燕后續安排的妥當。
對話 王軍:不送救助站不送學校 擔心受欺負
法晚:你和小飛燕多次被救助,卻又多次重新乞討,為什么不將孩子送到救助站?
王軍:2006年孩子被送往到上海的一家救助中心。1個月后我去看她,看到小飛燕不能正常大小便,為避免尿在外面,他們就用塑料布把她裹起來,臀部長了爛瘡。就趕緊把她接出來了,在我身邊起碼不會這樣。
法晚:為什么不考慮送孩子去上學?
王軍:2012年的時候把她送到我們當地大隊的學校上過一陣,但因為她身體的條件,別的同學老嘲笑她、欺負她,嫌她臟。其他的學校,好多手續我也辦不了,所以就沒再上學。
法晚:關于孩子的未來怎么辦?難道讓她乞討一輩子?
王軍:孩子身上的病,醫生說挺嚴重的,我想給她趕緊治病,但也不知道能不能治好。所以現在每天我都帶她多玩玩,喜歡吃什么就買什么給她,只要她在我身邊一天,我就讓她高高興興地過一天。
法晚:今后有什么打算?
王軍:我還沒有想好,以后肯定不能再乞討了,畢竟孩子也大了,可能會在孩子身邊找份工作。這樣能常常看見她,也能照顧她。
法晚:之前發生過你將孩子從福利院中接出來的情況,之后還會有同樣的舉動嗎?
王軍:那得看她想怎么著了,她要讓我接我就去接她。
小飛燕:相比乞討 更想在北京上學
法晚:你為什么不愿意去福利院或者救助站?
小飛燕:以前去了好幾個,吃的也不好,住的也不好,還在那邊生病沒人管。沒有爹爹照顧我好。
法晚:你喜歡乞討生活嗎?
小飛燕:嗯……想在北京上學。我想的是,讓爹爹做些買賣,然后我去上學,爹爹每天能接送我,周末回家我能給爹爹幫忙。
法晚:這次送你去保護站,愿意去嗎?
小飛燕:如果保護站吃得好住得好,照顧的叔叔阿姨也都很好,就愿意去,但爹爹也得來看我。
專家 孩子送福利機構 并無強制規定
對于這起“爭搶乞討女童”事件,中國少年兒童慈善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潘衛力表示,據他了解,目前我國尚沒有處理類似事件的法律條文,也就是說,沒有法律要求孩子必須要被送進社會福利機構。
在潘先生看來,孩子雖然還未成年,但對生活已經有了判斷,那么不論是志愿者還是孩子的“養父”都應該尊重孩子的意見。
北京市昆侖律師事務所冀旭宇律師認為,從法律意義上講,王軍并不能算作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根據目前兒童保護和收養的相關規定,理應由政府出面協調,但在沒有侵害兒童的情況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強制拆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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