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妹妹”充當“中間人”
季建業案中,“特定關系人祝某”出現在兩起受賄案中。
在2007年下半年至2010年6月,季建業本人或通過特定關系人祝某,先后三次在朱興良辦公室等地,接受朱給予的人民幣13萬元和代為支付的裝修、家具費用21萬余元,共計折合人民幣34萬余元。
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季建業接受特定關系人祝某的請托,為南京三邦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承攬蘇北人民醫院空調設備供應項目提供幫助;2006年12月,季建業通過祝某收受該公司給予的人民幣7萬元。
新京報記者此前的調查顯示,祝某實為季建業的“干妹妹”。她曾是揚州一酒店的客戶經理,季建業任職揚州時主要住宿在該酒店,因而與之結識。季建業的母親也將祝某認為“干女兒”。
另據中國青年報報報道,起訴書稱,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季建業利用擔任揚州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祝梅的請托,為南京三邦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承攬蘇北人民醫院空調設備供應項目提供幫助。2006年12月,季建業通過祝梅在南京三邦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韋斌給予的人民幣7萬元。
祝梅與季建業的關系始于2001年,當時季建業剛從昆山來到揚州,祝梅是揚州西園飯店的服務員。兩人相識后,祝梅專門照顧季建業在揚州的衣食起居。
據與祝梅相識10多年的陳先生介紹,季建業的母親認祝梅為“干女兒”。不久后,祝梅成為萃園城市酒店的副總經理。
從目前的案情公布來看,祝梅是季建業案最先被協助調查的,時間大約是2013年5月左右。陳先生介紹,去年4月左右,被協查了近一年的祝梅回到家中,朋友們請她吃飯,“她對季建業案子只字未提”。
檢方指控的季建業案的行賄人中,唯一不是商人身份的是蘇州市吳中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張學仁。
檢方指控,季建業利用其擔任吳縣縣委副書記、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其請托,為張學仁的妻子、張學仁朋友的親屬調動工作提供幫助,并為吳中區政府在南京市購買辦公用房提供幫助。
2010年6月,經張學仁決定,季建業以低于市場價人民幣50余萬元的價格購買吳中經濟開發區旺山墓區墓穴用地153平方米。
最后陳述時落淚
北京地石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教授謝望原作為季建業辯護人出庭。
煙臺中院公布的消息稱,在法庭辯論階段,謝望原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季建業犯受賄罪的罪名沒有異議;但對指控季建業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及犯罪數額的認定提出異議,并提出季建業有坦白、自首、認罪、悔罪、退贓、人身危害性較小等從輕處罰情節。
在法庭辯論階段,季建業表示自己沒有辯護意見。但據旁聽的人士介紹,最后陳述時,季建業顯得特別激動,并“流下眼淚”。
季建業對自己由一個高級領導干部蛻變成“貪官”表示懺悔。他說:對不起黨、對不起家人、對不起培養他的領導。最后,季建業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請求法庭能從輕處罰。
昨天下午2點55分,審判長宣布休庭。此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季建業的兄弟、女兒、女婿等5人被允許進入法院,10分鐘后出來,其中一人說:“看見了!”季建業的女兒一直抹眼淚。他們沒有接受媒體采訪。
辯護律師謝望原表示:“庭審進行得很順利,體現了依法治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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